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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政策法规【政策依据】
发布机构: 德兴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24日
标 题: 德兴市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2023年工作方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24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德兴市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2023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及江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意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动我市耕地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基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压实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着力构建制度健全、行动有效、队伍健全、保障有力的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的新格局。

二、主要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以耕地质量提升为目标,因地制宜,综合施策,采用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技术措施,采取物化补助和购买服务等补助方式,开展耕地地力培肥及退化耕地治理,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项目区耕地质量明显提升,力争2023年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1%。

三、主要举措

(一)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

认真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扎实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建设工作,强化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能力,及时准确掌握我市耕地质量动态变化状况,因地制宜提升耕地质量,助力守牢耕地质量红线、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巩固提升德兴市万村乡1个国家级耕地质量监测点和黄柏乡、新岗山镇、海口镇、花桥镇、泗洲镇、张村乡、龙头山乡等7个省级耕地质量监测点管理运行,加强全市31个耕地质量等级评价调查点位的监测。市财政将质量监测网络经费列入资金预算,对毁损的国家级和省级监测点田间基础设施进行修复;及时更新老化破损的标牌。

(二)推广耕地土壤培改良与技术应用

1.集成推广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根据我市农作物种植面积、种植制度和工作基础,在秸秆综合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措施中,选择确定适宜的主推技术模式或多项技术模式配合形成的综合技术模式。

2.建立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区按照培肥耕地地力、规模集中连片的要求,建立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配方肥+商品有机肥+无人机喷施磷酸二氢钾)技术示范区10000亩。对示范区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技术培训,并组织现场观摩等活动,引导带动全区农民参与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

3.秸秆还田综合技术。在各镇粮食播种面积大、秸秆禁烧压力大、土壤重金属污染不严重的村,实施秸秆还田综合技术,解决秸秆焚烧及秸秆还田后影响后茬作物种植问题。主要推广技术为:秸秆机械粉碎还田技术、秸秆免耕覆盖还田技术、秸秆留高茬还田技术和秸秆集中堆沤腐熟还田技术。

4.推广绿肥种植技术。各乡不断推广绿肥种植。在复种指数高、冬闲田面积大的村,恢复发展绿肥种子基地,种植紫云英、苕子、箭筈豌豆、苜蓿、光叶紫花苕、肥田萝卜、燕麦草等绿肥,接种根瘤菌剂,实现用地养地结合和耕地休养生息,解决过度耕作和化肥过量施用导致的耕地质量退化问题。主要推广模式为:利用冬闲田种植、粮油作物-绿肥套作、果(菜、茶)园套作等模式。确保当年种植绿肥2万亩。

5.推广有机肥施用技术。在粮食播种面积较大、规模化养殖场较集中、当地畜禽粪便等有机肥资源充足地区在新建高标准农田、新增补充耕地等地区要推广增施有机肥措施,培肥地力,解决规模化养殖畜禽粪便消纳问题。主要推广模式包括以沼渣沼液直接还田和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大型农场以畜禽粪便为原料堆沤有机肥。增施有机肥示范区耕层土壤有机质明显提高,有效消纳当地畜禽粪便等有机废弃物,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粮食平均增产5%以上。

(三)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保护队伍体系建设

市直有关部门根据上级要求要成立耕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乡镇街道要配备专门的耕保工作人员,至少1人。

(四)认真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要及时安排土壤普查工作经费,按照进度要求及时完成招标工作,积极配合第三方进行表层调查采样、剖面调查采样等工作,积极督促第三方按进度完成样品制备、测试化验等工作。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成立由德兴市人民政府陈武军市长任组长王青海副市长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及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耕地保护与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协调指导,搞好技术服务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上下联动推进。全市要建立协作机制,相互交流、共同促进。充分发挥教学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技术和信息优势,鼓励开展技术推广、政策宣传、技术培训、服务指导等工作。

(三)强化政策扶持。各相关部门加强与省、市财政和农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耕地保护与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建设耕地质量监测点。对耕地质量监测点和耕地保护与质量保护与提升示范区实行补贴。

(四)发挥专家作用。全市成立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专家指导组,制定具体的技术方案,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把各项关键技术落实到位。结合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重点培养种粮大户、植保专业服务组织技术骨干,提高科学用肥水平。

(五)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秸秆还田、绿肥种植、施用有机肥等技术,增强农民耕地质量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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