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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政策法规【政策依据】
发布机构: 德兴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24日
标 题: 德兴市2023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实施方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24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德兴市2023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实施方案

    根据《上饶市财政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财建指〔202281号)及《上饶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饶财建指〔20235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3年稻谷补贴工作,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基本稳定,引导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现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通过实施稻谷补贴政策,稳定和提高农民种粮收益,引导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加快粮食种植结构调整,从更高次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1.突出稻谷,保障重点。稻谷补贴政策与稻谷生产直接挂钩,稳定稻谷种植效益,补贴的是2023年实际种植的早稻、中稻和晚稻

2.加强引导,调整结构。全面贯彻落实质量兴农战略,强化稻谷补贴政策对种植结构调整的引导作用,对种粮大户进行适当倾斜补贴,以提高种粮大户种粮积极性,促进他们支持早稻任务的落实

3.严格监管,提高绩效。依法依规开展稻谷补贴落实工作,规范补贴政策工作程序,严格补贴资金拨付要求,加快补贴资金发放进度,不断提高补贴资金的引导作用。

三、补贴资金来源及补贴标准

资金总额为839万资金来源:《上饶市财政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财建指〔202281号)下达670万元,《上饶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饶财建指〔202354号)下达169万元补贴标准按总资金除以种植总面积得出的平均值(8390000/279470.35=30.021元/亩)确定,拟补贴标准为30/亩,按照标准发放资金为8384110.5元,剩余5889.5元用于统筹发放给2023年支持种植早稻的部分大户。

四、补贴对象及补贴范围

补贴对象为全市2023年实际种植水稻(包括农户,以及种粮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粮食加工收购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确保谁种补给谁。

五、补贴程序

(一)核实补贴面积。按照“村组登记、乡镇审核、市级核定”的程序,对农户补贴面积进行核实。

1.村组登记。村组(分场)按照补贴政策规定的要求,对农户水稻(包括早、中、晚稻)种植面积进行逐户登记登记表张榜公示,将登记到户的水稻面积上报乡镇。

2.乡镇审核。乡镇(农场)组织对村级(分场)上报的水稻面积和订单面积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汇总上报(表3)市农业农村局。

3.市级核定。乡镇审核上报后,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再次对上报面积的核准,并进行全市汇总。

(二)发放补贴资金。市财政局根据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拨付专项资金到市农业农村局账户,市农业农村局通过“社会保障一卡通”统一拨付到户。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层层压实责任,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市财政、农业农村局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农业农村局负责核准面积、提供补贴发放基础数据和发放标准,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资金及时到位。

(二)规范发放流程。严格实行“层层把关,层层上报”的发放机制,各地要严格按照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补贴到户的补贴发放情况应在本村(农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三)强化资金监管。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做好政策宣传。各地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稻谷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早中晚水稻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促进农民种粮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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