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部门预算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3年03月17日 | ||
标 题: | 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3月17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委政府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补充保险基本规则和基本标准,建立健全相关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案件。
(七)推进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执行职业资格制度,落实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指导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受市政府委托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制度,承担相关评比达标工作,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相关表彰奖励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促进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党委政府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职责调整:
1、划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职责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划出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职责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至市医疗保障局。
3、划出公务员管理及公务员工资福利职责至市委组织部。
4、保留全市表彰奖励综合管理工作职责,负责对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项目和对象进行审核。保留绩效管理职责,制定市直机关绩效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实施市直机关绩效管理具体工作。开展绩效管理方面的业务培训。指导市直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5、明确外国人来德工作许可职责。负责C类外国人员来我市工作许可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十六)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指导有关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制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奖惩体系。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2、督促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做好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工伤保险事故预防费用提取;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3、负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检查督促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明确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4、负责工伤认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指导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落实工伤待遇,负责劳动保护方面的争议仲裁工作。
5、监督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
6、指导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共有预算单位5个,包括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和4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德兴市劳动监察局、德兴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德兴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和德兴市大茅山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
编制人数小计 7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 13 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 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60 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人。实有人数小计 73 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 人,行政在职人数 13 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 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 60 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 人。离休人数小计 人,退休人数小计 48人,遗属人数1人。
第二部分 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20785.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308.1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7824.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105.22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372.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5.0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5011.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33.94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6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6.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0.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76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3846.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67.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9.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2.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06.44万元,资本性支出25万元,基本建设支出4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5.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46.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07.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85.99万元;农林水支出629.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9.7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363.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9.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3.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0.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3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1.84万元;资本性支出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5万元;对企业补助2368.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68.31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14538.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538.45万元其他支出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7.1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112.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92.9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4.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6.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万元,农林水支出46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0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1.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13.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72万元,资本性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2111.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11.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0.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9.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9.71万元,对企事业单位补贴支出104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395.9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88.22万元,增长267%。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10.1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7.7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2.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 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1。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
(九)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0个,涉及资金19621.08万元,分别是:保运转类经费项目7个共计635.56万元,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类项目2个共计660.29万元、就业补助资金项目6个共计1854.13万元,创业贷款贴息资金项目5个共计1396.36万元、民生配套工程项目5个共计8950.12万元,省标三保类项目3个共计5987.43万元,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2.16万元,上级转移补助资金135万元。
二级项目一: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
1)项目概述: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
2)立项依据:《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11号)
3)实施主体: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4)实施方案:《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11号)和《2022年度江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公告》
5)实施周期:2023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省级直达资金23.9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89.93万元,其他收入346.38万元,共计660.29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保证在服务期间的三支一扶工作人员2022年度服务期间生活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待遇正常发放到位。完成各项指标值达到100%。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3.6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17.6万元,比上年(减)22.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但是会本着例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开支公务接待工作。
。
公务用车运行2.22万元,比上年减少0.19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运转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13.8万元,比上年增13.8万元,主要原因是:购置车一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