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部门预算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3年03月31日 | ||
标 题: | 德兴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3月31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德兴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德兴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德兴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德兴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兴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规定(如单位三定方案),详细说明本单位的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德兴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内设处室 6 个,包括:综合股、公共服务股、技能开发股、创业金融服务股、失业保障股、人才流动股。
编制人数小计 22 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 0 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 0 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2 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0 人。实有人数小计 2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 20人,行政在职人数 0 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 0 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 20 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 0人。离休人数小计 0 人,退休人数小计 10 人,遗属人数 0 人。
第二部分 德兴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德兴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德兴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3951.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01.2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977.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15.03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206.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4.2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德兴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2715.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65.45万元;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201.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1.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2万元。项目支出2513.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51.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1.2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对企业补助1132.5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15.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52.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6.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23.37万元;农林水支出629.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9.7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81.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万元;资本性支出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万元;对企业补助2368.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68.3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德兴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803.9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41.2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6.9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01.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1.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2万元。项目支出160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40.0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德兴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2023年德兴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德兴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2023年德兴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德兴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总额__10__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__10__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__0__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__10__万元。
(为“0”的内容也应保留,如“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 单位共有车辆__0__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__0__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无 。
(为“0”的内容也应保留,如“单位共有车辆0辆”)
(九)就业补助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孵化基地、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
2)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规定,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同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就业补助资金,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3)实施主体
德兴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4)实施方案
落实各项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创业。如公益性购岗既是政府的一项惠民工程,也是鼓励和促进各类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重要措施。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推动我市就业创业工作发展。通过开展市本级就业资金项目,落实有关优惠政策,稳定就业岗位,提高就业质量,不断促进我市就业创业工作的开展,激发创业热情,吸引各类创业人才来德创业,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910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德兴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3.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__0__万元,比上年增(减)__0____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3.5万元,比上年减1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党的政策,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___0_万元,比上年增(减)___0___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__0__万元,比上年增(减)__0____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增减变化为0的也请填写,并在主要原因说明“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