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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31日
标 题: 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单位预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31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单位预算

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事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制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承担市人大、市政协议案、提案办复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书档案、后勤保障、保密等工作;承办局管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和奖惩工作;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局干部职工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做好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

制定市直机关绩效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实施市直机关绩效管理具体工作;开展绩效管理方面的业务培训;指导市直和相关单位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提出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负责信访工作业务基础建设,对信访形势进行分析、预测,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承担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局综治工作;承办、协调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综合统计管理工作。

负责市政府公布的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受理、办理与办结;负责本部门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办理程序与办理流程的设计、优化、简化;负责相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宣传、咨询与解答;牵头协调落实“放管服”工作涉及到的相关科室、部门与人员;研究、制定行政服务科的服务规范与准则;按照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及时调整行政服务事项的内容和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做好相关调研和经验总结。

指导机关和局属单位财务管理,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和基金资金管理进行内部审计;贯彻实施国家、省和上饶市社会保险和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收、支付、管理、运营和就业资金、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并组织查处相关案件。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综合统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资金(经费)预决算。

负责全市人社系统作风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拟订全市就业、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流动及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制度和管理办法,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和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参与拟订全市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综合指导毕业生就业工作;拟订全市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办法;负责C类外国外人员来我市就业许可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牵头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化建设。

统筹全市贯彻上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企业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人员退休(出生时间、工龄认定)审批工作;负责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审核、上报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上饶市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拟订完善我市工伤保险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伤保险经办业务,贯彻落实工伤人员各项待遇政策;负责工伤医疗定点医院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伤事故调查及工伤认定;负责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负责补充工伤保险工作;承担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三)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规章并组 织实施;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核准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承办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承办机关事业单位清理整治“吃空饷”工作;承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车制度改革的司乘人员安置工作。

参与拟定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配合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负责局有关人才工作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资质、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培训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依法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三支一扶”人员的招募及管理工作;拟订我市特殊需要人员、人才异地引进的调配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市表彰奖励(不含党内和军队表彰,下同)的综合管理工作;承担以市政府名义单独或联合进行的奖励表彰工作的审核及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荐评选省政府工作部门系统表彰奖励人选、市政府工作部门系统表彰奖励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审核备案、监督检查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我市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的待遇规定和帮扶办法,组织落实享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待遇人员休假疗养。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担相关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

(四)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资增长规划和调控措施;贯彻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管理市直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承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承担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负责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定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上级有关职业分类制度、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政策;综合管理工人技术等级评定工作;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监督实施,指导相关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五)承担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聘工作,承办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拔尖人才的申报、选拔工作;负责初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相关认定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工作。

(六)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和规定;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制度;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办法,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本市劳动标准制订工作,监督执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企业人员的转移工作。

督促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挂规划财务股牌子)、就业社保股、事业单位管理股、工资福利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管理股(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牌子)等股室。

编制人数小计16 ,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3,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人。实有人数小计39 ,其中:在职人数小计  13 ,行政在职人数12 ,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人退休人数小计  26 ,遗属人数1 人。

第二部分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收入预算总额为1450.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0.1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702.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0.5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3万元,其他收入646.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2.88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101.0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7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支出预算总额为1450.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70.1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61.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3.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4.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1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988.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6.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3.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3.79万元,基本建设支出4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行政运行支出775.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9.92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660.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7.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5万元;其他业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_58.5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25.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6.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2.7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9.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7.87万元;资本性支出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702.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50.5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行政运行支出775.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9.92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660.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7.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5万元;其他业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58.5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61.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3.6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4.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1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988.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16.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3.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73.79万元,基本建设支出4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81.8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1.01万元,增长165%。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总额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731日,单位共有车辆0,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为“0”的内容也应保留,“单位共有车辆0辆”

(九)三支一扶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

2)立项依据:《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11号)

3)实施主体: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4)实施方案:《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11号)和《2022年度江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公告》

5)实施周期:2023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省级直达资金23.9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89.93万元,其他收入346.38万元,共计660.29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保证在服务期间的三支一扶工作人员2022年度服务期间生活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待遇正常发放到位。完成各项指标值达到100%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德兴市XX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8.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8.2万元,比上年(减)16.8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但是会本着例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开支公务接待工作,做到实际支出比去年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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