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E25090/2021-00028 分 类: 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德兴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0年10月28日
标 题: 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28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市司法局是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承担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和援助、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宣传教育、司法鉴定、公证、律师等业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本级和1个所属二级决算单位。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99人,其中在职人员7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0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219.5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8年增加234.07万元,增长24%;本年收入合计1219.51万元,较2018年增加234.07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公务员人数增加,工资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219.5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1219.5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219.51万元,较2018年增加234.07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公务员人数增加,工资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8年增加0万元.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050.24万元,占86%;项目支出169.27万元,占14%;经营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52.84万元,决算数为121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52.84万元,决算数为121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主要原因是:公务员人数增加,工资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0.2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83.49万元,较2018年增加109.79万元,增长14 %,主要原因是:公务员人数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0.31万元,较2018年增加12.08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工会车贴开支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43万元,较2018年增加23.98万元,增长107%,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人员死亡抚恤金。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8年增加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万元,决算数为3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2.27万元,下降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万元,决算数为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 %,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决算数为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32万元,增长3%。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42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车贴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12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德兴市司法局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司法部

地方主管部门

省司法厅

实施单位

德兴市司法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131

131

100%

    其中:中央补助

131

131

100%

          地方资金

0

0

100%

          其他资金

0

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着力落实信息指挥中心建设。通过信息指挥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局机关与司法所的联系,提高信息化管理,积极发挥新兴媒体在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中的作用,更好方便群众办事。
目标2:加大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政治理论培训,增强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依法诚信执业意识,推动我市法律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目标3:依法提升社区矫正规范执法水平。

已完成年度总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指标1:接收社区矫正对象

410

410

 

指标2:出具审前调查评估意见

65

65

 

指标3: 从监所接回刑满释放人员

200

200

 

指标4: 受理法律援助案件

224

224

 

指标5: 支持政法部门业务装备数量(台/套)

1

1

 

质量指标

指标1:完成安置帮教率

100%

100%

 

指标2:已办结法律援助案件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指标1:各个项目完成时间

100%

100%

 

成本指标

指标1:接送和生活补助经费

190000

190000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通过全市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得到有效提升

得到有效提升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拓展基地类型,大力打造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实现基地功能多样化,取得良好教育和矫正效果。

得到有效提升

得到有效提升

 

指标2:组织司法所不定期走访社区矫正对象,详细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工作、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

得到有效提升

得到有效提升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定期组织社矫人员参加公益劳动,去到乡镇街道或福利院、养老院打扫卫生,感化社矫人员的同时也能改善生态环境,为环保作出贡献。

福利院、养老院卫生得到明显改善

福利院、养老院卫生得到明显改善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1: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自觉融入基层社会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的发展大局,推动人民调解转型升级,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司法行政影响力得到有效提升

司法行政影响力得到有效提升

 

指标2:对普法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影响力

得到有效提升

得到有效提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指标1:社会公众满意度

98.6%

98.6%

 

指标2:社区矫正对象满意度

100%

10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18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上篇:
  • 下篇:

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 德兴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工作办公室承办

赣ICP备13005310号-1 | 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810011|赣公网安备:36118102000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