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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德兴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2月27日
标 题: 德兴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德字〔2023〕7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2月27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德兴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中共德兴市委德兴市人民政府
关于德兴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德字20237

2022年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中央、省、上饶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加快打造绿色崛起示范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治理优”的现代化魅力山城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我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高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质量得到新提升

(一)组织领导到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做到奖惩、考核同步推进。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将法治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共听取2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同时,召开相关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全市上下形成了“一把手”主抓、“一盘棋”联动、“一把尺”考核的浓厚工作氛围。

(二)思想认识到位。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政府及其部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德兴市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计划(2021-2025)》《2022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制定《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了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和党校重点课程。

(三)行动落实到位。一是对标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德兴市贯彻落实〈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意见〉》《德兴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细化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明确工作重点,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定期召开工作部署会和调度会,督查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推动了工作持续落地落实。二是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制定《德兴市开展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积极部署安排,参与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选活动,坚持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进行全覆盖评估,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三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创建”督导检查,以督察促整改,以督察促提升,针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与不足,积极落实问题整改。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细化了年度考核方案,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在政府部门绩效考核、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综治体系中的权重不断提高。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法治营商环境取得新突破

(一)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加强政务服务智能化建设。共计265“跨省通办”事项业务对接及协议签订,共计办件214件,网上可办率100%,一网通办率100%。全面推行“赣服通”前端受理、“赣政通”后端办理的“前店后厂”政务服务新模式,企业办事实现“只进一扇门”,重点领域和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二是推动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制定《德兴市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四减一优化”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行政审批提速工作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办事环节减少244,减少比例达20%;申报材料减少70个,减少比例达5%;审批时限减少1228个工作日,减少比例达67.5%;取消减少收费项目5个,减少比例达23.8%,办事效率进一步提升。三是增强市场环境监管效能。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2年以来,我市共开展检查监管行为覆盖率100%,发布监管动态2029条,曝光台信息421条,位居上饶市前列。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落实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对121户企业、2808户个体工商户移出异常名录,要求其签订企业年报信息信用承诺。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通过多种途径发布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及时公开有关内容信息,进一步梳理公布所涉相关事项的管理权限、审批流程、办理条件等信息,提高市场准入政策透明和清单使用便捷性。二是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2022年以来,我市加大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力度,建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情况季度、年度数据统计制度,开展实施情况的随机抽检工作,通过随机电话回访部分申请人、随机调阅案卷台账等方式,核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情况。对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数量少、比例低,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及时进行督促整改,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着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三是全面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惠企政策兑现窗口”服务专区,建立“1+N”惠企政策全链条全流程服务机制,落实各级助企纾困举措。截止2022年底,共申请资金8389.9万元,申请企业594家;兑现资金7577.7万元,兑现企业数531家。精简企业办事所需材料60%以上,开办时限压缩至3小时,便利度居全省前列。同时,为我市企业开办首套章免费刻制,由市政府统一买单,做到企业开办“零成本”,全年共为1000余家企业实行首套章免费刻制。四是深入开展护企法律服务。在高新区建立了涉企法律服务站,开展企业免费法律体检活动。由市司法局牵头定期组织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深入创新产业园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维权等服务,持续开展“万所联万会”合力促发展活动,提升企业主动学法用法能力,统筹运用普法手段,夯实“办事依法依规”底板,全力护航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发展。2022年,我市3家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2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三、健全依法行政体制机制,依法治理能力得到新提高

(一)规范行政决策制定程序。一是保障决策内容的透明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通过举办座谈会、听证会、公开征询意见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实现决策全面可溯、全程留痕。二是增强决策内容的专业性。认真贯彻《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我市规划建设等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点项目决策事项,邀请专家进行论证或出席研讨会,对专家论证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分析研究,形成专家论证意见采纳情况报告。2022年,市司法局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12次、“工业日”会议6次、“旅游日”会议4次,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对2016年至2022年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对清理结果进行网上公示,为德兴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2022年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提出审查意见12条,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100%。期间没有发生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被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况。

(三)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健全完善科学高效的应急管理制度体系,依法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科学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依法有序开展监测预警、核酸检测、医疗救治、流调溯源、社区管控、疫苗接种等防控工作。聚焦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印发《德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各类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制度体系,涵盖多行业全领域,常态化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水平得到新提升

(一)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积极探索多领域包容审慎性执法。根据《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通知》要求,对重点部门落实免罚清单情况进行了调研,针对自由裁量权适用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各执法单位严格规范行使执法自由裁量权。相关执法单位办理免予处罚案件26件,减轻处罚案件7件,减免处罚金额272.3万元,进一步提升了依法行政能力,让行政管理相对人感受到法律的温情。二是提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履职能力。着力打造一支学法懂法用法、公正高效廉洁的高素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关,严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料信息,对于未取得执法证件的,一律不允许开展执法活动,从源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2年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两期,对于推动各乡镇街道顺利承接赋权事项,主动落实主体责任,快速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高质量运转发挥了有利作用。

(二)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执法监督责任,为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提供保障。通过随同执法、执法案卷互查互评等方式对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推行“企业安静生产日”制度,推行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实现“进一扇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扰企,规范执法部门的涉企行政检查。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在全市范围内设立15家企业行政检查监测点,每月全量回访,及时掌握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涉企行政检查情况,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部门违法检查、重复检查、人情监管、检查扰企等问题,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五、健全权力监督机制,权力运行规范化取得新成效

2022年我市不断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多方位自觉接受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及政协监督。2022年完成人大代表建议101件,政协提案74件,已全部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满意度100%。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共收到“一府两院”报备的规范性文件2件,乡镇人大主席团报备的各项决议决定65件,向上饶市人大常委会报备文件共计19件,对“一府两院”报备的文件做到了“严把出口关、严把审核关、严把法律关”。二是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积极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及时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按期办复率达100%2022年以来,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三是不断推进政务公开。2022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突出,成功争取到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创建县,印发了《德兴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创建实施方案》,特别是在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面,以用权公开为导向,重点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社会治理开创新局面

(一)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一是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对辖区16个乡镇(街道)网格化(综治)中心建设开展了全方位、全覆盖调研督导,进一步明确了各级社区网格化(综治)中心建设要求,有力推进网格化(综治)中心实体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整体建设水平。目前我市各级网格化综治中心整合率100%二是推动构建多元化解体系。20223月,德兴市成立社会治理中心,设置“1+6”个功能区块,通过多元调处力量整合于一地,构建集矛盾调解、信访调处、仲裁、法援、困难帮扶、民政救助、司法救助、心理安抚于一体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平台。2022年,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和诉求636件,已办结588件,民事立案数同比去年下降16.1%,存量案件数下降了21.3%,66.3%的民事案件在诉前得到调解

(二)加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一是充分发挥调解的作用。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2022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1416件,调解成功1402件,成功率达99%,实现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群众对调解工作的满意度持续提升,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持续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质效。2022年我市持续健全多元化、专业化、常态化的行政复议法律服务机制,行政复议工作质效不断提升,市司法局获评“全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示范单位”称号。不断推进行政案件两升一降,积极加强与被复议机关的联动和对复议申请人的释法工作,努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从源头上降低行政诉讼案件数量。通过积极开展“法治大讲堂”等方式,邀请专业人士授课,强化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帮助行政机关负责人消除“怕出庭”的抵触情绪和“怕败诉”的畏难心理,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三)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大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满意司法所”达标创建活动。目前建立了16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已完成12个基层司法所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其余司法所也在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推行公职律师参与坐班接访,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制度建设。不断健全法援案件办理衔接配合机制,涉企援助案件实现当日申请当日指派,公共法律服务提速增效明显。2022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14件,办结364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12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62件、认罪认罚案件240

(四)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2022年我市积极健全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全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正确处理司法质量与司法效率的关系,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扎实开展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大力推进电子诉讼深度应用,切实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

七、全方位进行普法,法治化水平提到新高度

(一)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出台《德兴市普法责任主体单位2022年普法工作责任清单》,推动全市各普法责任单位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在特殊时间节点开展集中专题普法,累计开展40余场次,惠及群众5000余人。组织开展多形式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宣传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制定《关于聘任市属学校法治副校长的通知》,全市所有中小学校都聘请了法治副校长,强化了校园普法主阵地建设。

(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不断完善机制,推动学法用法制度化。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法治大讲堂、党校法治培训、网络干部学院法治课堂等学法制度,要求每人每年学法时间应不少于40小时。积极开展法治培训,在2022年全市村书记、主任、回村大学生培训班、“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班及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中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课程,累计培训学400余人。在新录用公务员培训及中青班培训会上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公职人员法治信仰。

八、2023年工作打算

德兴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要求,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着力推动德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在提高法治思维能力上出实招。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升组织保障水平,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确保工作从高位推动、在实处落地。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

(二)在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上办实事。一方面,重视基层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做好法律专业人才的吸纳和培养,壮大法治工作队伍。另一方面,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考核制度。强化绩效考核,保证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出更大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

(三)在开展普法宣传方式上求创新。以重大法律节日为节点,全面开展全市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向群众发放宣传册、宣传品,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并开展“党建+法律讲堂”,组建法律宣传团队,深入村(居)讲解《民法典》等法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案例让群众更容易吸收及消化。着力打造法治宣传阵地,在每个乡镇(街道)完成2-3处法治宣传阵地。


中共德兴市委 德兴市人民政府

202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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