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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德兴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0月18日
标 题: 德兴市司法局机构信息(20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18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德兴市司法局机构信息(2023)

德兴市司法局是德兴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设在市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

(七)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政务公开、综合统计、保密、信访、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重要文稿的组织起草、公文审核和信息报送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建设标准、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本系统上级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局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指导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建设,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表彰奖励、离退休人员管理、人才等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宣传思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指导、管理本系统干部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协助局党组抓好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局党组抓好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组织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网上巡查监督、收集汇总信息、应急处突指挥、建设互动机制。

(三)社区矫正管理科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督促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帮教安置工作。负责局综治维稳工作

(四)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定本系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承办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法治督察工作。接受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五)合法性审查科

承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以市政府名义签订的协议、合同、备忘录等法律审核等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工作。

(六)行政执法科

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市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核发管理行政执法证件。

(七)行政复议科(德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和行政赔偿有关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承担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应诉工作。

(八)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组织、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组织、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九)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指导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公证、仲裁、司法鉴定、远程会见等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律师、法律工作者全面履行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批准法律援助申请、组织、指派法律援助案件。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登记、统计卷宗审查和收集管理工作。

(十)律师工作科(德兴市市直公职律师办公室)

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法律顾问团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机关党总支 负责局党群工作。

派出机构 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均为市司法局派出机构,副科级。

三、机构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分工

机构负责人:吴清梅

领导班子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吴清梅同志主持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程春发同志:协助局长负责代表委员提案办理、统战、行政执法监督、营商环境工作具体分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财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执法股、律师工作股、公证处。联系泗洲、花桥、龙头山、大茅山、铜矿司法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黄翀同志:协助局长负责应急处置、安全生产参与市委、市政府部门会议工作。具体分管行政复议股、合法性审查股。联系昄大、新岗山、海口、李宅、香屯、新营、绕二司法所。

党组成员、政工科长王成同志:协助局长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人事、精神文明、宣传、意识形态、信息化建设、平安建设、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政工科、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联系银城、张村、黄柏、万村司法所。

三级主任科员王璨同志:协助局长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老干工作。

三级主任科员付永标同志:协助局长负责乡村振兴、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四级主任科员陈丽萍同志:协助局长负责党建、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综治维稳)工作。具体分管社区矫正管理股。

四级主任科员叶冬发同志:协助局长负责招商引资、司法鉴定工作。

四级主任科员洪芳芳同志:协助局长负责信访、医调工作。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93-7516148

地址:德兴市银城街道洎水西路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德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德兴市司法局

机构地址:江西省德兴市银城街道洎水西路6号德兴市司法局

咨询电话:0793-7518282

邮政编码:33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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