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分 类: |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1年06月21日 | |||
标 题: | 德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德兴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德府字〔2021〕21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06月21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德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德兴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德兴高新区管委会,大茅山集团公司,大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和《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通过依法审查,现将43个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名单予以公告(见附件)。
附件:德兴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
2021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德兴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
街道办:
银城街道办事处 香屯街道办事处
铜矿街道办事处 新营街道办事处
乡(镇)人民政府:
泗洲镇人民政府 花桥镇人民政府 绕二镇人民政府
大茅山镇人民政府 海口镇人民政府 新岗山镇人民政府
昄大乡人民政府 李宅乡人民政府 张村乡人民政府
万村乡人民政府 黄柏乡人民政府 龙头山乡人民政府
市直单位: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健康委员会、统战部、财政局、教育体育局、人民防空办公室、城市管理局、科学技术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金融办、应急管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林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医疗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计局、民政局、档案馆、残联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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