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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德兴市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17日
标 题: 德兴市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17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德兴市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

德兴市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德兴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德兴市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德兴市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德兴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德兴市水利局是市属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水旱灾害的防御,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防治水土流失,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监管,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承担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以及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德兴市水利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德兴市水利局和0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无(详列各二级预算单位名称)。

编制人数小计28,其中:行政编制人数8,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2,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8,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45,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5,行政在职人数9,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2,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34,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36,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德兴市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德兴市水利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德兴市水利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7788.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276.7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9077.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630.28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11027.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844.18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7683.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802.3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德兴市水利局支出预算总额为支出预算总额为27788.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276.79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7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6.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6.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4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6915.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100.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72.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97万元资本性支出22845.8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9.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农林水支出23971.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459.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06.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1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89.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24.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70.07万元;资本性支出2284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331.11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德兴市水利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27788.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276.7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9.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23971.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7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6.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06.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41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6915.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100.5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472.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97万元资本性支出22845.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德兴市水利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项目支出22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201万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97万元,资本性支出604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如无,则说明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我局机关运行费预算40.0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1.7万元,增长41.31%。其中:办公费12.8万元,印刷费0.5万元,水电费4.26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4.32万元维修费1.2万元,会议费0.7万元,培训费0.5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62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0543.2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8.2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495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为0”的内容也应保留,如“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731日,部门共有车辆3,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3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为0”的内容也应保留,如“部门共有车辆0辆”)

(九)德兴市城市防洪治涝提升工程(河东老城区)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德兴市城市防洪工程宋家巷至桐溪坑段河堤加高加固、下游台阶缺口封堵等河堤防洪标准提升工程、穿堤排水涵封堵或改造工程、新建引水箱涵、引水管道约2公里、新建电排站(含泵房、前池、自排闸涵、压力箱涵、金属结构及配套机电设备)、新建排洪隧洞约2公里(银山矿约9平方公里的洪水截洪、导排),新增治涝面积10.56km2,保护人口约2.5万,保护学校2所。

2)立项依据

德府常纪字【2022】8010号

3)实施主体

德兴市水利局

4)实施方案

德兴市城市防洪工程宋家巷至桐溪坑段河堤加高加固、下游台阶缺口封堵等河堤防洪标准提升工程、穿堤排水涵封堵或改造工程、新建引水箱涵、引水管道约2公里、新建电排站(含泵房、前池、自排闸涵、压力箱涵、金属结构及配套机电设备)、新建排洪隧洞约2公里(银山矿约9平方公里的洪水截洪、导排)。

5)实施周期

两年

6)年度预算安排

4800万元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德兴市水利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61.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20.7万元,比上年减2.3万元,主要原因是:招待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13万元,比上年增2.3万元,主要原因是:车子老旧维修费和用油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27.5万元,比上年增27.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购置一辆特种专业工作用车

(增减变化为0的也请填写,并在主要原因说明“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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