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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德兴市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20年10月24日
标 题: 德兴市审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24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德兴市审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

德兴市审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德兴市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德兴市审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德兴市审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兴市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审计局是主管审计质量工作的市政府(市委)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审计法律、法规,起草规范性文件,依法监督执行。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审计、调查事项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决定或提出建议。

(三)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

(四)审计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和决算。

(五)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六)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审计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局本级和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2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数34人,其中:在职人数20人,包括行政人员1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0人;退休人员15人。

第二部分   德兴市审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 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市审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220.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8.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1.44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48.7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

() 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市审计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220.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8.57%。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73.2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50.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2万元;项目支出1846.94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774.3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7.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50.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95.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9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市审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71.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2.96%。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9.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9万元。

()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及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46万元,下降10.49%

()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2020年无购置车辆预算,无购置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年度设立一级项目委托业务费,年度资金总额1500万元,主要目标为:完成建设单位和各业主单位上报的政府投资工程审计项目的计划任务。

积极推进工程投资审计项目的质量和时效要求。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市审计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1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11万元,较上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

第三部分   德兴市审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19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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