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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落实生态环境要求情况
发布机构: 上饶市德兴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06日
标 题: 德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工作情况汇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06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德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2021年工作情况汇报

2021年德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重要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各类环境违法案件做好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现将我队2021年开展的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2021年截至目前,我队共检查企业800余次;共处理信访件65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53份;共立案处罚14起;其中依照四个配套办法办理了案件2起;移送公安2起;已处罚金额共计84.2065万元。

二、主要环境执法工作情况

1)为进一步提升我队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水平,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效能,根据上饶市《关于印发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实施方案的通知》(饶环监字〔2021〕10号)文件精神。我队积极开展并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2)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的热情,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江西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有功人员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制定了《上饶市德兴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通过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

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能力建设,提高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精准执法工作水平,按上级通知开展了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积极参与上饶市局组织的交叉执法检查,按要求完成各项检查任务;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对辖区各类环境违法案件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通过执法大练兵活动,严厉打击了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能力。

4)根据《2021年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积极开展了此次专项行动。截至目前,我队针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问题排查企业21家,出动执法人员62人次,其中废矿物油排查产废单位18家,收集单位3家;针对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问题排查企业16家,出动执法人员44人次。通过排查发现、群众举报,共查处非法处置、倾倒危险废物案件2起,并报送1起典型案例。

5)为全面落实疫情期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提升执法效能,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江西省关于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相关工作的通知》,德兴生态环境局建立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按照正面清单常态化管理制度要求,及时规范报送落实正面清单工作情况汇总表、工作亮点、典型案例。通过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

6)为促进执法系统工作交流,有力提升执法效能,切实提高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宣传力度,我队按要求及时报送执法政务信息、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等信息材料。

7)根据2019-2020年我市“散乱污”企业台账,我队重点对37家“散乱污”企业开展“回头看”。目前37家企业已完成整改。其中25家“散乱污”企业进行取缔12家企业进行升级改造。在回头看过程中,发现花桥镇德畅集团内有一家酸洗空气滤芯的“散乱污”企业,现已取缔。

8根据2019-2020年我市化工园区整改台账和问题化工企业“一企一档”,我队重点对化工园区和12家化工企业开展“回头看”。目前12家企业均已完成整改。

9)根据2019-2020年我市列入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的企业清单,我队对5家列入问题清单的企业开展了“回头看”。目前5家企业均已完成整改。

10)2021年,我队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与生态环境保护分类监管相结合,开展了两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共随机检查了企业76家次。

(11)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披露存在的厂矿周边“散乱污”企业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我队对江西铜业集团(德兴铜矿5号尾砂库)江西铜业集团(德兴)铸造有限公司、德兴市大茅山集团公司等十多家大型企业内部和矿山周边进行排查。共排查出厂矿周“散乱污”企业2家,目前均已完成整改。

(12)2021年截至目前,我市未出现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3)2021年列入我市重点单位安装联网基数的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施全部安装并联网

三、执法工作亮点

(1)我市积极开展了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通过全面排查、群众举报,实施精准打击共查处非法处置、倾倒危险废物案件2起(叶协骏倾倒、堆放、遗撒危险废物案和王泽武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目前,叶协骏倾倒、堆放、遗撒危险废物案犯罪嫌疑人叶协骏由德兴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1年6个月有期徒刑;王泽武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案犯罪嫌疑人王泽武行政处罚10万元,德兴市公安局对其行政拘留12日。专项行动过程中,我队执法人员积极联合公安共同执法,及时对现场进行调查核实,锁定证据,进行立案,对违法行为进行了详细调查,对残留的危险废物进行了妥善处置,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认真研读,对移交公安的材料做了扎实的整理记录。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辖区内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行为。

2)通过走车现代感知手段对企业进行监测中发现江西蓝蜻蜓实业有限公司喷漆房密闭未完全,存在“跑”、“冒”现象,对周边大气生态环环境造成了损害。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符合《上饶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要求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情形的第四类情形。目前,已完成对该企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现场环境监察工作,加大现场检查频次和工作力度,加大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2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加强环境执法工作力度,坚决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提升排污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3)加强队伍业务培训,提升教育培训的针对性、精细化,提升行政处罚文书质量,继续大力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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