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政府文件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泗洲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2年09月13日 | ||
标 题: |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方案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9月13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会、各科室、镇直有关部门:
针对当前持续高温干旱天气、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森严令》9月10日提前进入重点防火期,为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村(居)务必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切实做好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凡因森林防火机构不健全,责任不明确,人员不到岗,物资不到位,发生火灾后有关责任人不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扑救,造成重大损失、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因人员调整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泗洲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镇内森林防火的预防、组织扑救现场指挥工作。
指挥长:王一波
常务副指挥长:林奕华
副指挥长:王细明、胡金海、宋新军
成员:徐建国、张春莲、钟悦、夏婷婷、叶忠淋、张发全、程诚、汪文清、王孝君、秦小梅、祝春英、胡岳清、祝康新、洪学愚、祝志平、董茶生、王关培、叶灶良、汪美生、陈永进、汪华发、胡建发。
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林奕华兼任办公室主任。镇政府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人员变动详见附表2,出现火情扎实做好“五个一”,即:一名指挥、一名扑火技术专家、一支半专业队伍、一名向导、一名后勤员。认真抓好日常防火巡逻及火灾扑救工作。
二、明确工作目标,严控森林火灾的发生
当前全镇森林防火工作要确保以村(居)为单位火灾不超过1次、过火面积不超过50亩,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同时,要建立镇村(居)组两级“五个确保”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即:确保与所有农户签订野外用火安全责任书;确保所有护林员晴天要在岗在位巡山护林;确保对所有进入林区的人员进行登记;确保林缘500米内绝对禁止用火;要确保对所有痴、呆、傻、精神病患者签订责任状、65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小孩落实家人和行政双重监护责任。
三、加强宣传,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
1、各村(居)要不断拓展防火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镇级林长每月不得少于1次巡山、村级林长每月不得少于四次巡山,巡山时并做好记录和水印图片的整理,用于考核依据。每个村(居)配备一名森林防火宣传员、每个村(居)小组敲响一面防火宣传锣,进一步强化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鸣锣告示、板报、微信广泛深入地宣传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并派人员每户散发、张贴森林防火宣传单,在林区重要地段设置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要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扑火知识宣传,利用典型案例广泛宣传,确保防火宣传工作不留“死角”。
2、各村(居)应在所有公路沿线和人口聚居的村庄等易发生森林火灾的林地周围开辟防火道或营造防火林带,并在各林地边缘以外开设10米宽以上的防火隔离带。
四、健全制度,认真做好联防互救
各村(居)委会与山权单位分别签订防火责任状,组织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落实村班子成员责任片区,确保所有的山头有人管,所有的地段有人防,并进行定期检查。加强巡查,每个村至少落实1名巡山员,对重点部位和敏感时段,要加大巡护密度,组织干部和护林员全天候巡逻,确保万无一失。在三级火险以上天气,落实村(居)、组干部巡山,对重点林区和关键部位进行重点防范。
各村(居)要继续贯彻“自防为主、积极联防、团结互助、保护森林”的护林联防,建立健全各项护林联防制度,制订毗邻村(居)护林联防公约,成立联防组织。在毗邻村(居)护林联防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我镇共划分两个联防区,第一联防区由祝家、张家畈、铜埠、金家组成;第二联防区由立新、中洲、潭埠、王村、潭兴组成。联防组织由毗邻村(居)负责人组成,并轮流值班,做好本组织的联防工作。(今年的联防轮值第一片区联防由铜埠居转交祝家居值班、第二联防片区由立新村转交潭埠村值班、值班村居要做好每天值班记录及和联防区村、居签订联防协议)。联防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毗邻村(居)应及时迅速通报火情,组织扑救,通力合作,互相支援。
五、强化措施,狠抓野外用火管理
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各地要始终把野外火源管理作为预防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是完成“五个确保”的关键。在工作中做到严密组织,不走过场、督察到位。一是继续实行“五个禁止”,即禁止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禁止在林区及林缘范围内吸烟、野炊、玩火等;禁止私自炼山;禁止在山上直接烧除断木和枯枝落叶;禁止在林缘边际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秸秆。二是落实“三个加强”。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镇林办利用应急车联合两违办人员加强野外用火巡查,晴好天气每天巡逻不少于两次,一旦发现野外用火者严肃处理,每次处罚不低于1000元,处罚款项用于林办的护林防火支出(对举报者举报并成功抓获野外用火者给与奖励200元)。由于野外用火我镇受到上级通报的,镇林办及相关联村(居)各处罚1000元。对森林防灭火工作得到上级表彰的村(居)给予奖励1000元。各村(居)要加强对重点林区人群的管理,凡“痴、呆、傻、老、幼”和精神病人要全面落实监护人,明确监护责任;加强进山人员的教育,凡进山施工作业人员,都要与森林防火责任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遵守有关规定,杜绝违规用火,护林防火检查人员要对进山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检查。三是要建立野外火源管理责任制。村(居)要把山头、地块管理的责任落实到人,并报镇林办备案,一旦发现野外用火的,按泗人发{2017}21号《泗洲镇关于加强森林防火管理的决定》进行处罚,(村组自行发现,按村规民约自行处罚,建立台账,款项用于防火支出和奖励,政府并给予配套奖励)对不接受处罚,态度恶劣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政府巡逻发现的,除了要对用火者进行处理外,对村组包片责任人及护林员也要根据情节轻重,运用经济处罚(100-300元)。同时各村(居)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野外火源管理的村规民约来管理好野外火源。
六、依法治火,严格森林火灾行政领导责任追究制
严格执行森林防火目标管理,各村(居)对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负责,村书记林长为第一责任人、不受人事调整和其他影响,自然交接。镇党政班子成员为森林防火蹲点村(居)镇林长责任人。各应急分队在高危火险天气要确保队员手机畅通,人员到位、特殊情况向镇主要领导请假,统一听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度,接到扑火命令后在规定时间内迅速赶到指定地点参加扑救。对不服从命令,不听从指挥的,因此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进行全镇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巡查不到位造成火灾的巡查人员,每次每人处罚100元;因火灾或紧急任务通知应到场的而未及时到位的人员每次处罚100元,连续三次不到场的正副股级干部的一律予以免职待岗,一般干部实行待岗处理;对集体、单位、个人擅自炼山严肃处理,一律处罚3000元。其造林保证金和市政府及上级部门造林补助款由我镇上报市林业主管部门依规处理不予补助。要通过火源管理、隐患排查、宣传发动、扑救组织等各环节进行倒查,由镇纪检严肃追究蹲点干部及村(居)干部的领导责任,特别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厉查处责任不落实、职责不履行、防控措施不落实等失职渎职行为。对各村(居)发生森林火警,每次以800元基数给予经济处罚,并对护林员处罚200元。受害面积在15亩以上100亩以下的另外按每亩10元进行处罚,受害面积在100亩以上的按每亩20元进行处罚,并根据《泗洲镇关于加强森林防火管理的决定》对每次打火的支出由各个村负责,处罚方式政府将从各村(居)转移支付中扣出,并将列入年终村级目标管理考核,望各村(居)认真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对火灾发生后,组织得力,扑救及时,有效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的,可酌情从宽处理。但被全镇通报批评二次以上的村(居),追究其行政领导的政纪责任。同时,对镇挂点领导的处罚按市德森防指[2010]1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科学组织,健全森林火灾应急专业扑救体系
任何单位、村(居)和个人发现山火,应及时准确报警,报警电话市7500119、镇7724347,说明起火单位、时间、地点、林种和火势等具体情况,该辖区村(居)书记、主任接火情通报后,要安排好向导,立即深入火灾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并及时向镇防火指挥部汇报。对重大森林火灾或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由火灾所在村(居)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按照“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从低火险区调集为主,高火险区调集为辅”的原则,对村(居)扑火队伍实施支援扑火。联防区内村(居)为增援第一梯队,镇扑火应急分队为增援第二梯队,其它村(居)、扑火应急分队为增援第三梯队,依次调用。
各村(居)必须落实安排组建一支10人以上由青壮年且有防火经验的村民组成的应急小分队(人员名单9月20日前报泗洲镇防灭火办)。每年镇组织村(居)应急分队队伍的培训,不少于一次,每支小分队必须安排两名身强体壮队员扑火时使用风力灭火机,并配备必要的扑火工具和装备,做到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指挥科学,促进火灾扑救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高效化。
八、严明纪律,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1、国家重大活动期间、国庆、中秋、冬至、春节、清明、及重点防火期内的连续晴天,各村(居)书记、主任原则上不得外出,特殊情况需外出的,须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批准,并指定代理负责人,办理工作和责任移交。并做好记录以备查。
2、发生森林火灾后立即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电话:7724347),村(居)书记、主任必须赶到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同时向镇挂点领导、包村单位汇报,包村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事后必须有书面报告报镇防灭火办。
3、严禁迟报、瞒报。对迟报、瞒报和“关门打火”贻误战机的,一经发现,要从严查处。
九、严格考核,实行森林防火工作总结评比制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对各村(居)的森林防火工作采取抽查、阶段性检查和年度全面考核的方法进行检查评比,检查内容为:
1、确保行政辖区全年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森林火灾致人死亡事故。
2、建立完善村级扑火队伍,并配备必须的扑火工具。
3、重点防火期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名单9月26日前报泗洲镇防灭火办。
4、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
5、公路两旁、人员活动频繁地段、重点林区开辟防火隔离带。
6、林区重要地段刷写永久性防火宣传标语,市政府《禁止野外用火令》宣传、张贴到户。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每年对年度内各村(居)森林防火和镇应急扑火队伍进行考核评比,并予以表彰奖励。
附件:1、泗洲镇森林防火蹲点领导和单位挂点包村名单
泗洲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3日
泗洲镇森林防火蹲点领导和单位挂点包村名单
(一)张有畈居重点山场防火责任人落实情况表
山名 |
座落地点 |
蹲点领导 |
挂点科室人员 |
村包干责任人 |
组包干责任人 |
冷水库 |
礼村 |
张春莲 |
张寿喜 |
潘红英 |
董寿泉 |
分水界 |
张家畈 |
祝春英 |
张金华 |
常 华 |
|
大田坞 |
张家畈 |
潘金柳 |
张金华 |
张进火 |
|
早树源 |
张家畈 |
金凤美 |
洪学愚 |
马柄金 |
|
风暴坞 |
沽口 |
郑勇 |
徐永新 |
倪国宝 |
|
南降坞 |
张家畈 |
祝春兰 |
张金华 |
刘六旺 |
|
小茅山 |
张家畈 |
吴秋英 |
张秋英 |
马柄江 |
|
拐坞 |
张家畈 |
宋新甜 |
张秋英 |
马柄金 |
(二)祝家居重点山场防火责任人落实情况表
山名 |
座落地点 |
蹲点领导 |
挂点科室人员 |
村包干责任人 |
组包干责任人 |
大坞头、东破、 大岭 |
祝家 |
王细明 |
王飞 黄华婧 |
祝世华 笪丽霞 |
王小旺 程永清 |
大石源、 花挑坞 |
祝家朱砂红片区 |
叶强 周玲 |
吴长根 祝金泉 |
程正龙 程文海 |
|
磨坞、 鸟山 |
祝家奈坑片区 |
张水林 汪科发 |
祝水英 俞月琴 |
周金财 祝有发 |
(三)金家居重点山场防火责任人落实情况表
山名 |
座落地点 |
蹲点领导 |
挂点科室人员 |
村包干责任人 |
组包干责任人 |
招家坞、金家公墓区、胡家畈 |
程诚 |
王琦 汪福生 |
王关培 汪丽萍 |
董长生 胡觉初 |
|
洪家、河西、奈坑里家坞口 |
刘龙 |
苏华娟 胡家福 |
叶发根 王均求 |
||
小仓坞、秧坞、上源坞 |
王娟 罗爱萍 |
周丽华 游玉婷 |
李德泉 李德福 |
(四)中洲村重点山场防火责任人落实情况表
山名 |
座落地点 |
蹲点领导 |
挂点科室人员 |
村包干责任人 |
组包干责任人 |
中洲、 小竹坑、新田 |
叶忠淋 林奕华 |
叶建英 |
邓红婴 |
余海新 徐继业 宋云和 |
|
余莹芬 |
|||||
胡冬娥 |
|||||
湾头片、双排墎、汪坑 |
董志群 |
汪盛金 |
汪辉龙 汪隆福 游冰 |
||
胡时银 |
|||||
胡岳清 |
|||||
古城岗片上中下岗 |
朱英姣 |
朱梅曼 |
程英前 叶宗华 杨小强 |
||
余牡丹 |
|||||
杨家湾片、新村 |
叶昌东 |
徐 龙 |
董樟武 王清 |
||
黄德文 |
(五)王村村重点山场防火责任人落实情况表
山名 |
座落地点 |
蹲点领导 |
挂点科室人员 |
村包干责任人 |
组包干责任人 |
程家扫 |
南充自然村 |
秦小梅 |
汪根生 |
陈永进 |
陈绍发 |
碑田坞 |
岭下坞自然村 |
汪根生 |
陈永进 |
孙顺德 |
|
李田坞 |
杨村坂自然村 |
刘金华 |
笪仁福 |
王德文 |
|
几片冲 |
陈充自然村 |
胡春生 |
潘芳芳 |
叶金泉 |
|
朱家坞 |
陈充自然村 |
董红英 |
陈美娇 |
陈义广 |
|
汪冲岭 |
蛤蟆石自然村 |
李荣花 |
宋子平 |
朱明德 |
|
横坑坞 |
董家庄自然村 |
洪定虎 |
宋子平 |
宋法成 |
|
童家坞 |
汪家屋自然村 |
陶敏丹 |
蔡卫红 |
祝根有 |
|
姚坞岭 |
下阳坂自然村 |
戴鑫 |
蔡卫红 |
何纪华 |
(六)立新村重点山场防火责任人落实情况表
山名 |
座落地点 |
蹲点领导 |
挂点科室人员 |
村包干责任人 |
组包干责任人 |
上洛村 |
夏婷婷 |
李志军 |
董金亮 |
||
南源 |
吴建兵 |
祝政 |
|||
立新村、坑口 |
方英 |
胡四弟 |
|||
彭练江 |
|||||
潘家 |
程建云 |
方霓 |
|||
程嘉琪 |
|||||
张村铺、 大路边 |
陈莉 |
宋文英 |
|||
刘春花 |
|||||
水东、水东洲 |
陈文焕 |
汪新来 |
|||
汪建忠 |
(七)铜埠居重点山场防火责任人落实情况表
山名 |
座落地点 |
蹲点领导 |
挂点科室人员 |
村包干责任人 |
组包干责任人 |
铜埠岭陵区 |
钟 悦 |
祝捷 |
李明发 |
||
铜埠岭陵区 |
胡喜连 |
胡福根 |
|||
铜埠岭陵区 |
汪东明 |
朱涛 |
|||
冬瓜坞路口 |
汪俐 |
董樟发 |
|||
盘龙岗村口 |
张向前 |
董茶生 |
|||
镇桥养路班路 |
童金泉 |
潘彬彬 |
(八)潭兴居重点山场防火责任人落实情况表
山名 |
座落地点 |
蹲点领导 |
挂点科室人员 |
村包干责任人 |
组包干责任人 |
鼓形村 |
张发全 |
舒智豪 |
胡建发 |
||
潘三旎 |
占文英 |
||||
潘家林场 |
董振兴 |
胡朝阳 程接富 |
(九)潭埠村重点山场防火责任人落实情况表
山名 |
座落地点 |
蹲点领导 |
挂点科室人员 |
村包干责任人 |
组包干责任人 |
董家 |
徐建国 宋新军 |
李萍 |
董绍和 |
||
三村、小路边、枫树界、石则坞 |
杨晓江 |
陈有发 |
|||
王亚虹 |
|||||
刘华英 |
|||||
齐勇 |
|||||
叶家庄 |
林佳雯 |
董全根 |
|||
店前、东头 |
王灶全 |
徐剑 |
|||
胡志坚 |
|||||
黄荆墩 |
胡冬生 |
董绍峰 |
|||
潭埠 |
徐喜来 |
许嘉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