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德兴市统计局>部门文件
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德兴市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18年08月07日
标 题: 德兴市统计局2018年全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18年08月07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德兴市统计局2018年全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德兴市统计局2018年全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统字201837号

局各股(室)队、中心:

为做好2018年全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现将《德兴市统计局2018年全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6月21日

德兴市统计局2018年全市统计法治

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党中央、省委、市委部署,结合我市统计普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完善统计法律法规,强化监督问责,依法依纪惩处弄虚作假行为等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省市统计局各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学法行动,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及宪法、诉讼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努力掌握法律基本知识,将统计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纳入法治框架,不断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统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全党全国首要政治任务,认真研读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兴起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高潮,更加自觉用这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要求,继续抓好把《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的落实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开展统计知识及统计法规培训,并将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党校(行政学院)的培训形成制度化,确保常态化,力争上档次,上水平。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学习统计法的讲座或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监督统计工作、带头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突出抓好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学法工作,把法治学习列入本单位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年度学法活动不少于4次,原则上每季度1次,并做好学法记录。政府统计工作人员要重点学习和掌握统计法和依法行政理论,不断增强统计法治理念,把统计法的各项规定作为行动指南。始终将依法统计、真实可靠作为政府统计部门重大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政治任务,始终将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二十五条铁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通过法治培训、法治讲座、法治报告、网上在线学习、普法考试等形式,深入开展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相关知识活动。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其中全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做到学法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

(四)大力抓好统计调查对象学法遵法。充分利用统计业务培训会、年报会等载体,把统计违法典型案例、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信用建设列入必讲内容,不断提高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意识;紧抓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调研走访等时机,通过上门送法、检查中普法的方式,向统计调查对象开展面对面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组织统计人员开展依法统计重要性、统计违法危害性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等方面宣传培训,切实增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大力营造从严治统依法统计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推进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等“三进”活动,不断增进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工作的了解,提高对统计工作的支持配合程度,增强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充分利用“9 f 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 f 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各项法律颁布实施日以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借助电台、电视台、网络、报刊、杂志、统计出版物、统计微博、微信等平台进行宣传。同时将统计法律知识宣传渗透到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人员培训、统计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核查、统计资料公布等统计调查工作全过程。增加人机互动、人人互动等内容,更多地体现体验和参与,推动形成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新形态,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知度,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懂法、守法”的浓郁氛围。

(六)全力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根据全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全省统一部署,认真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从6月份开始,对本局“七五”普法中期督查进行自查。积极配合市普法办组织开展的互查和抽查,对自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在上半年底完成“七五”普法中期自查工作的总结。继续做好“七五”普法工作。及时转化和运用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成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分析存在问题,促进普法工作整改提高,坚持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继续完成普法教育工作任务,推动普法工作创新创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将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机制,做到“三结合”,即:与统计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工作督导和执法检查相结合,与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继续教育相结合,确保统计普法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注重实效,认真筹划。根据我市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及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法治宣传工作情况台账,注重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原始材料的收集和保存,促进宣传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积极协调,形成合力。加强横向和纵向联系沟通,极积加强与政府各部门普法机构的联系沟通,加强和政府普法领导小组和上级统计法治机构联系汇报,互相支持,形成声势,保持联动。积极争取宣传、法制、司法等部门的支持,将《统计法》宣传活动纳入本地区法制宣传活动中。

(四)总结经验,培树典型。认真总结统计普法宣传取得的突出成效,发现统计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要及时捕捉工作动态,注意发掘各类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积极报送统计法制宣传信息,促进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质量不断提高,为圆满完成我市的统计工作任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下载
  • 上篇:
  • 下篇:
联系我们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