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德兴市统计局
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德兴市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19日
标 题: 德兴市统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19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德兴市统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德兴市统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德兴市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文本通过德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xs.gov.cn)公开发布。如有疑问,请与德兴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德兴大厦八楼B区;联系电话:0793-7818279;邮编:334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71条。公开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门动态,重点公开了全局及重点项目推进办公室开展的活动和工作动态信息;二是更新部门制度、部门指南、领导简介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三是开展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一是积极配合旗政府完成网站集约化整合,进一步发挥网站主渠道作用。规范政府公开信息发布格式,突出查阅的便捷性、信息的完整性、发布的实效性,力求使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精准、高效、无误。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有效推动了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配合市政府完成网站集约化整合,结合政府网站栏目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求,采取“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方式,推进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规范发布政府信息。规范政府公开信息发布格式,突出查阅的便捷性、信息的完整性、发布的实效性,力求使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精准、高效、无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上级部门的规范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开展隐私排查工作,对已发布信息逐条排查,进一步加强对公民个人隐私的保护,依法依规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是公开形式单一、相关政策解读数量较少、工作创新不足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不断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  
   (二)改进措施:一是规范工作流程,及时更新信息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
    二是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公开信息工作制度,强化目标责任制。切实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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