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德兴市统计局
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德兴市统计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23日
标 题: 德兴市统计局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23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德兴市统计局202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德兴市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德兴市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文本通过德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xs.gov.cn)公开发布。如有疑问,请与德兴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德兴大厦8楼B区;联系电话:0793-7818279;邮编:334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以来,德兴市统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推动我局向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高效的政府信息和统计数据信息,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3年,累计对外公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件。在官网公开信息13条,涉及政务动态、政策文件、财务资金等内容,其中统计信息5条,统计执法监督2条,统计法律法规4条,德兴市统计局预算、决算公开2个专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做好统计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咨询工作,未依申请公开事项件、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被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遵守《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迅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规范网站建设管理,按要求及时做好门户网站对应栏目的更新维护,配合县政府做好迎检工作,并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领导班子对政务公开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了有关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研究制订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及方法,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专人负责组织局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各专业积极配合,形成了主要领导挂帅抓、分管领导牵头抓、各科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对年度考核、增资等主要事项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好网络维护,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夯实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对统计信息的需求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通过认真分析,主要存在以下方面不足:一是信息上报工作较为滞后,公开的及时性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广泛性和深层次不够,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要;三是本局政务公开网站部分栏目缺少“干货”。

我局将从以下方面着手,扎实有效推进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完善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制度落实、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统计信息;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性,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切实履行统计服务职能出发,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深入公开统计信息内容,提高统计信息服务社会公众能力。三是加强统计信息公开力度,做到认真分析,创新举措,分类施策,尽可能完善每一模块的相应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结合《2023年德兴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本单位落实2023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如下: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依据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公开事项,落实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公开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行政执法等政府信息,并持续做好更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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