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德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信息
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机构信息
发布机构: 德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9月24日
标 题: 德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信息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24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德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信息

德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信息

德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时间是2019年2月13日,属正科级单位德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成立时间是2019年5月30日,是德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中共德兴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德兴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办公室均设在退役军人事务局,其中中共德兴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秘书股。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法规性文件和规章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等有关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军队移交我市符合条件的离休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职职工住房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意见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市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按规定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査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指导督促所属单位进行安全管理。

(十)在征求市委组织、机构编制等部门意见基础上,牵头提出全市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计划。

(十一)组织开展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十二)按照分工,做好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和人才方面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宣传、政务公开、督督办、政务协调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拟订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全市退役军人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关系、组织关系、供给关系转移和档案交接服务工作,推动将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教育管理;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和汇总分析等工作;协助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服务,搭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等工作;完成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其它业务和退役军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

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军队移交的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干部住房补贴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的维修、房租补贴发放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树立和宣传创业典型,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拥军优抚股

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承办因战因公致残的退役军人的残疾等级评定(调整)工作;承办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的配置工作;负责参战参试退役人员身份认定工作;负责全市驻军,现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家属,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的优待、走访、慰问工作,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

宣传贯彻、协调监督党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负责退役军人、军烈属来信来访的办理答复;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全市双拥、退役军人政治思想、荣誉奖励,总结表彰等宣传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德兴革命烈士纪念馆

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军人公墓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审核列入市级烈士纪念设施名录;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机构负责人):主持局全面工作

孙永华(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意识形态、思想教育、权益维护、拥军、政策宣传、组织、人事、信访稳定、保密、统计、后勤、财务等工作;分管服务中心党支部、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双拥办;联系铜矿街道、新营街道、泗洲镇、海口镇、新岗山镇。

程永胜(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纪检监察、优抚等工作;分管工会、优抚股、光荣院;联系银城街道、香屯街道、花桥镇、张村乡、大茅山集团公司、高新区。

程新杰(四级主任科员):协助负责就业培训、创业扶持移交安置、军休服务、武装、军供保障等工作;协助分管武装部、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军供站。联系绕二镇、黄柏乡、万村乡。

余伟(革命烈士纪念馆主任):协助负责褒扬纪念、统战、老干部及涉老、共青团、宣传报道等工作;协助分管光荣院、关工委、妇委会;联系大茅山镇、李宅乡、昄大乡、龙头山乡、大茅山风景名胜区。

四、联系方式

电话:0793-7516296

地址:德兴市银城街道朝阳路85号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下载
  • 上篇:
  • 下篇:
联系我们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