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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德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31日
标 题: 德兴市文化旅游发展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17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德兴市文化旅游发展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德兴市文化旅游发展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德兴市文化旅游发展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德兴市2023文化旅游发展中心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德兴市文化旅游发展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德兴市文化旅游发展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宣传文化指导思想和文化旅游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负责文化旅游产业融合、行业服务和产业推广工作,促进文化事业和旅游业发展。

(二)负责指导推动文化旅游企业品牌培育,协调文化旅游行业提质增效工作。

(三)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资产)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全域旅游、文化事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市文化旅游统计及分析研究工作。

(四)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促进文化旅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文化旅游承载力,推动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五)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智慧化建设。

(六)加强文化旅游市场营销推广、对外交流和培训职能。组织指导和统筹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的市场宣传营销和人才培训工作,强化宣传推介,提升文化旅游品牌形象。

(七)负责文化和旅游产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组织和引导文化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及争资立项。指导全市文化旅游产品(商品)开放和服务指导工作。

(八)统筹推动全市电影事业和电影产业发展,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播覆盖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推进“三网融合”和应急广播建设工作。

(九)完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德兴市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内设处室1个。

编制人数小计4 ,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4,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4,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行政在职人数0,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4 ,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7,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德兴市文化旅游发展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德兴市文化旅游发展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德兴市文化旅游发展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58.6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5.9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78.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5.98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 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德兴市文化旅游发展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58.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5.9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8.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11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0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 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92万元;教育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农林水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  40.8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59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9万元;资本性支出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对企业补助  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  0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德兴市文化旅游发展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78.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9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8.6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83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万元,资本性支出0 万元。项目支出30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 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 万元,资本性支出0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总额11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1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

“0”的内容也应保留,“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731日,单位共有车辆  0  ,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  0  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单位共有车辆0辆

(为“0”的内容也应保留,“单位共有车辆0辆”

(九)文化旅游发展中心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行维护专项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

为了保障农村无线电视正常运行。

2)立项依据

根据赣广技字【202310号文。

3)实施主体

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4)实施方案

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行维护专项资金110万元.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德兴市文化旅游发展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  0.2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  0.2  万元,比上年(减)  0.1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来往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增(减)  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增减变化为0的也请填写,并在主要原因说明“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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