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部门预算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 发文日期: | 2023年03月31日 | ||
标 题: | 执法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3月31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执法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德兴市执法大队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德兴市执法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德兴市执法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兴市执法大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依法查处文物保护及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依法查处文化美术品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依法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视、电影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依法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行为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违规出版行为。
(六)依法查处侵犯著作权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依法查处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依法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九)负责辖区内旅游市场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十)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及设立“黑广播”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十二)受理辖区内文化和旅游市场的举报投诉以及办理回复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德兴市执法大队内设处室 1个。
编制人数小计2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0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10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0人,行政在职人数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10人,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 0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3人,遗属人数0人。
第二部分 德兴市执法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德兴市执法大队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德兴市执法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132.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8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07.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44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3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8.9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德兴市执法大队支出预算总额为132.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81万元;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2.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1.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_5.83_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万元,资本性支出1.10万元。项目支出2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1.1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1.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7万元;资本性支出1.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德兴市执法大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32.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8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7.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9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1.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万元,资本性支出1.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德兴市执法大队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德兴市执法大队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如无,则说明“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总额1.1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为“0”的内容也应保留,如“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 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为“0”的内容也应保留,如“单位共有车辆0辆”)
(九)执法大队创文工作经费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通过该项目实施,制作创文宣传牌,加强全市文广新旅行业培训和检查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市文广新旅行业经营业主文明创建意识,推进全市文广新旅市场创文工作顺利开展。
2) 立项依据:德文广新旅字【2022】91号
3) 实施主体:市执法大队
4) 实施方案: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创文各项工作。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6)年度预算安排:23.30万元。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德兴市执法大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1万元,比上年(减)1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次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增减变化为0的也请填写,并在主要原因说明“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