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权责清单和办事指南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 发文日期: | 2021年11月15日 | ||
标 题: | 文广新旅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公示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15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文广新旅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公示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建立包容审慎监管机制的要求,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正)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和《关于印发<上饶市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文广新旅、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饶司字〔2021〕25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局领域内六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
予以公示。
对轻微违法行为符合《免罚清单》所列适用条件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本《免罚清单》免予行政处罚。对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主体,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特点,按照宽严相济的思路,坚持过罚相当和综合裁量的原则,鼓励和引导违法行为当事人改正轻微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文广新旅领域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
1.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首次违法,且能当场整改按规定悬挂的;
2.违反《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互联网文化单位未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广新旅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首次违法,且能够在2日内完成整改的;
3.违反《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旅行社未将安全信息卡交由旅游者或者未告知旅游者相关信息,首次违法,未造成危害后果,且能当场将信息卡交由旅游者并告知旅游者相关信息的;
4.违反《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旅行社及其分社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首次违法,且能当场按规定悬挂的;
5.违反《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旅行社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首次违法,且在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6.违反《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七条,在广播电视设施保护范围内栓系牲畜,悬挂物品、攀附农作物,首次违法,且能当场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德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2021年11年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