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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德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15日
标 题: 德兴市卫健委职能目录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15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德兴市卫健委职能目录

​市卫健委职能目录

序号

主要职

依据

实施部门

1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督查、值班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日常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系统内干部职工考核、重大问题调研、主要文稿起草和机关,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和招聘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的出国(出境)有关工作;承担卫生健康志修操和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工作;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的建议,督促落实会议议定事项;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协调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相关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全市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涉医社团组织、健康新业态的党的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卫健委“三定”方案

党政办公室(体制改革股)

2

承担健康德兴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负责卫健委机关计算机信息网络和自动化办公管理;承担机关和所属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卫生健康行业专项经费、项目资金管理,拟订职责范围内的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的建议;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卫健委“三定”方案

信息规划财务股

3

拟订全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全市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校验工作,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备案、执业登记及监督管理;审核医疗广告内容;拟订公立医院日常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评价;负责信访工作,监督指导医疗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全市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市内药品生产,使用鼓励扶持办法的建议;拟定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办法、规章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方面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负责协调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负责全市中医、中西医结合教育、科研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医疗卫生领先学科、重点学科建设及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医疗卫生科研工作,参与拟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推动实施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组织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受理、办理和证照批文的核发工作:负责行政许可方面的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为服务对象提供政策法规和业务咨询服务;承担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核准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负责行政服务窗口的职守、运行、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重复词语)的其他工作。

卫健委“三定”方案

医政医管股(行政服务股)

4

贯彻落实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牵头健康扶贫工作;拟订全市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综合管理农村和社区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负责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收集、分析农村和社区居民健康状况信息,检查农村和社区卫生政策落实情况;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卫健委“三定”方案

基层卫生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5

负责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督和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医疗服务、健康产业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政策研究,负责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剂防治工作;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海防控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承担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工作;拟订全市防治艾滋病的规划和措施;承担艾滋病防治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承担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拟订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紧急医学救被的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能力建设,指导120院前急救,组建与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组织协调全市有关重大工程和重大活动的卫生防疫保障和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卫健委“三定”方案

综合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6

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潮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卫健委“三定”方案

妇幼健康股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793-75222142

地址:德兴市银城街道金山大道德兴大厦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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