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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德兴市香屯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2年05月17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方案》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17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关于开展全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关于开展全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方案

4月29日,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一居民自建房发生坍塌,造成人员被困。事故发生后,中央、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刻吸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建筑行业尤其是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迅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批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房屋建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德兴市危险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德府办字〔2020〕72号文件要求,现开展全街道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教训,切实抓好建筑行业尤其是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要举一反三,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防范遏制建筑施工领域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二、整治重点

1.对本地区城镇范围自建房,特别是对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在原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上,全面做好农村自建房,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6日前)。各村(社区)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由各村(社区)及时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细化工作安排、压实工作责任

(二)集中排查阶段(5月15日前)。各村(社区)对本地区范围自建房进行摸底研判,特别是对经营性自建房,要进行全面彻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特别是对房龄较长、地基主体有明显变形、房屋外墙有明显裂缝、有地下室的老旧房屋,以及“下店上住”的混用房屋,擅自改造结构布局、改为经营性用途的房屋,开展一次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

(三)组织鉴定阶段(5月25日前)。由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第三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各地排查上报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组织开展鉴定工作,形成工作台账“一幢一档”。

(四)整改落实阶段(6月20日前)。经鉴定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由各村(社区)按照“一楼一策”的原则,负责闭环整治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要立即责令停业,坚决果断做好人员转移工作,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停业的坚决停业,该拆除的坚决拆除,以严而又严、细而又细的举措切实消除安全风险,坚决防止倒塌等事故发生。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危险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对危险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香屯街道危险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第一组长:余 党工委书记

长:郑佳婧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长:徐能龙 党工委副书记、宣传委员

夏磊斌 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吴俊杰 人大工委主任

党工委委员、纪监工委书记

杨丽华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汪冬根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

徐建喜 党工委委员、组织员

付红金 人大工委副主任

办事处副主任

许海滨 办事处副主任

张明春 主任科员

梅水泉 主任科员

黄才生 主任科员

潘宝华 司法所所长

李建军 派出所所长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王元福 香屯卫生院院长

香屯村委会书记、主任

夏金春 五星村委会书记、主任

章四娇 杨家湾村委会书记、主任

黎小青 汪家村委会书记、主任

兰村村委会书记、主任

吴相移 南墩村委会书记、主任

章中阳 乐安居委会书记、主任

吴仓黄 园艺居委会书记、主任

香屯街道危险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许海滨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对本辖区范围内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主体责任,全面履行辖区内自建房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和监管责任。具体负责本辖区内自建房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经鉴定确认的危险房屋情况,建立工作台账,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闭环整治到位。各村(社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台账统计及整治落实有关情况每日下午15:00点前汇总上报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

(二)落实责任,狠抓落实。各村(社区)要层层分解责任、责任落实到人的责任体系。确保辖区内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高速推进、高效开展,发现一起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消除一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三)强化部门监管职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补齐监管短板,消除农村房屋安全监管空白。

危险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填报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应急管理工作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

自然资源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和规划建设,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

城管中队负责指导违法违规建筑拆除工作

农业农村工作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

市场监管分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

统战工作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

教育工作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

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

民政工作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

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

财政工作部门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并统筹现有相关资金支持本次排查整治工作

文旅工作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

卫生院及卫健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工作部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和排查整治要求,充分利用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等已有成果,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强化督导,及时反馈。危险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村(社区)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隐瞒不报、虚假整改的予以曝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上报香屯街道办事处对有关人员进行问责。

(四)

附件:1.城镇自建房(经营性)统计汇总表

2.城镇自建住宅和经营场所安全排查表

3.农村自建房(经营性)统计汇总表

4.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采集表(自建房)

2022 年5月17


1

镇自建房(经营性)统计汇总表


(市、区)

总幢

餐饮饭店

住宿宾

市/小卖部

/农资店/

商等商业

设施

幼儿园

棋牌

/KTV/浴室/

发等休闲

乐设施

人诊

工作坊

生产加工用房

储/物流/库房

香屯街道


2

城镇自建住宅和经营场所安全排查

(2022年5月)


报单位(公章):

系人姓名:

位负责人:

系人电话:


序号

有关情况

一、本地区总体情

1

地区设区市建成区总面积(万平方千米)

平方千米

2

地区建成区既有房屋建筑总量(栋),其中已取得产权登记的房建筑总量(栋)

,栋

3

地区建成区既有房屋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其中已取得产权登记的房屋建筑总面积(万平方米)

万平方米万平方米

、隐患问题排查整改情况

(一) 排查整改房屋建筑情况

序号

排查房屋建数量

查出存在

患问题的屋建筑数量

整改完成屋建筑数量

日度值

累计值

日度值

累计值

日度值

累计值

4

排查整改城市自建经营性房屋和商品房建筑数量(栋)

5

排查整改城市自建经营性房屋和商品房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隐患问题整改分类统计情况

序号

日度值

累计值

6

以拆除的房屋建筑数量(栋)

7

拆除的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8

加固处理的房屋建筑数量(栋)

9

固处理的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10

予以责令停止使用的房屋建筑数量(栋)

11

令停止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12

予以责令停工整改的房屋建筑数量(栋)

13

令停工整改的房屋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14

企业数量(家)

15

罚款金额(万元)

16

整改通知单(份)

四、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房屋处置情况

序号

日度值

累计值

17

属地党委政府研究处置的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总量(栋),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栋,平方米

栋,平方米

五、信息系统建设情

序号

月进展

体进展

18

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进展情况

19

清查据是否已录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或形成清查数据电子

1.□已录入信息系统;2.□已形成电子台账; 3.□未录入信息系统,未形成电子台


3

村自建房(经营性)统计汇总表

2022 年5

村居

总幢

餐饮饭店

住宿宾

市/小卖部/

资店/电商

商业设施

民办幼儿园

牌室/KTV/

室/理发等

闲娱乐设施

人诊所

工作坊

生产加工用房

储/物流/库房

香屯村

杨家湾村

五星村

汪家村

兰村村

南墩村

乐安居

园艺居


附件4

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采集表(自建房)

一部分:基本信息

1.1地址

省(市区)市(州、盟)县(市、区、旗)

乡(镇、街道)村(社区)

1.2 户主姓名

1.3 身份证号

1.4 常住人口数

二部分:建筑信息

2.1建设概况

2.1.1建筑层数

1层□2 层□3层及以上

2.1.2 建筑高度

2.1.3 建筑面积

平方

2.1.4 建成时间

2.2 结构类型

(□预制板□现浇板)

土木/石木

□钢筋混凝土结

砖木

□混杂结

钢结构

□木(竹)结

窑洞

其他

2.3 设计方式

否采用专业设计或标准图集

是□否

2.4 施工方式

由专业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施工

是□否

2.5 安全鉴定

2.5.1 是否经过安全鉴定

是□否

2.5.2 鉴定年

2.5.1时,需填写 2.5.2 2.5.3

2.5.3 鉴定结论在①或②中勾选

2.5.3 鉴定结

①□A级□B级□C级□D

□安全□不安全

第三部分:抗震设防信息

3. 1 抗震改造

3. 1.1是否进行过抗震加固

是□否

3. 1.2 抗震加固时间

3.2 构造措

(多选)

基础地圈梁□构造柱□圈梁□现浇钢筋混凝土楼、屋盖

楼、屋盖房屋横墙间距不大于三开间

窗间墙宽度不小于 900mm

屋盖设有剪刀撑□木屋盖与墙体有拉结措施

四部分:使用情况

4.1变形损

明显墙体裂缝、屋面塌陷、墙柱倾斜、地基沉降等

有□无

4.1是否改扩

4.1.2 改扩建内容

加楼层□仅增加面积□改变承重结构□层内加

4.2 是否存在经营活

营类型:

饮饭店□住宿宾馆□超市/小卖部/农资店/电商等商业设

牌室/KTV/浴室/理发等休闲娱乐设施

□民办儿园□私人诊所□手工作坊

□生产加工用房□仓储/物流/库

□其他(请填写具体用途)

第五部分:建设手续情况

5.1 土地性质

□宅基地□非宅基地

5.2 用地许可手续

5.2.1审批单位

5.3 规划许可手续

5.3.1审批单位

5.4 施工许可手续

5.4.1审批单位

5.5 竣工验收手续

5.5.1审批单位

5.6 经营许可手续

5.6.1审批单位

第六部分:安全及整治情况

6.1安全隐患初判

基本安全□存在风险

6.2 安全鉴定及评

6.2.1鉴定年份

6.2.2 鉴定结论

①□A级□B级□C级□D

□安全□不安全

6.3 整治情况

已告知产权人 (使用人) □已整治□计划半年内整治□计划1年内整治□无整治计划

填报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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