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德兴市香屯街道办事处
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德兴市香屯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19日
标 题: 德兴市香屯街道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19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德兴市香屯街道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德兴市香屯街道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德兴市香屯街道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香屯街道办事处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文本通过德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xs.gov.cn)公开发布。如有疑问,请与郑思豪联系(地址:德兴市香屯街道龙溪街1号;联系电话:0793-7620005;邮编:334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234条。公开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门动态,重点公开了工作动态信息;二是更新部门制度、部门指南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三是主动公开文件8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街道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一是将政务公开要求纳入办文程序,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在公文起草、领导签发阶段就明确公文公开属性、发布渠道等内容,切实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流程建设,对所办文件的公开类型进行严格把关,并在一季度内及时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提交。三是定期复查审查,对公开属性变化的信息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提升公开率。

2.为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途径和形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不断健全工作机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积极配合旗政府完成网站集约化整合,结合政府网站栏目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要求,持续强化政府集约化网站,推进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规范发布政府信息。规范政府公开信息发布格式,突出查阅的便捷性、信息的完整性、发布的实效性,力求使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精准、高效、无误。二是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化。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根据需求设置帮办代办窗口,业务内容涵盖社会事务服务、综合保障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平安建设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等内容,同时为群众提供服务指南、便民手册,无偿为群众提供咨询、指导、协调、代办、帮办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科室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纳入评优考核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建立部门信息员队伍,及时报送本部门工作动态信息,明确专人负责跟踪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审查、保密审查,经严格审查后对外公开、实时更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扩大影响力,让社会公众掌握最便捷的咨询和反映诉求的途径,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提升村(居)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宣传和引导,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量和更新速度还需进一步扩大改进措施。二是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全面性、便民性还不够,公开实效不理想。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公开,充实公开内容,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街道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定期维护,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进行研究调研,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力度,多发布高质量、有数据支撑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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