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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征集调查及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德兴市新营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4年06月14日
标 题: 德兴市新营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14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德兴市新营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

德兴市新营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德兴市新营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德兴市新营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德兴市新营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德兴市新营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新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基层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办事处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接受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实行会计代理,严格核算,规范管理。立足“三农”,为新农村建设做好各项财政服务工作。发展经济,广辟财源,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集镇建设做好财政服务。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促进经济发展。编制实施辖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深化农村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高农村发展质量。加强农村上地承包合同管理,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健康文明新风尚。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三)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移民、扶贫、民政、教育、休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实行“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村镇建设管理、人口管理、社会治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领导基层自治。领导村(居)民委员会、业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进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

(六)维护安全稳定。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火、防汛、防疫、防灾、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要素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七)动员社会参与。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八)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九)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4德兴市新营街道办事处共有预算单位1个。

编制人数小计56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6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0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实有人数小计76其中:在职人数小计63行政在职人数22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41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小计0退休人数小计13遗属人数2人。

第二部分德兴市新营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德兴市新营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德兴市新营街道办事处收入预算总额为11224.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5.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34.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27.11万元其他收入3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0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89.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41.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4德兴市新营街道办事处支出预算总额为11224.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5.4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82.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3.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6.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441.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6.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9.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66.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64.17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3422.74万元,对企业补助4797.89 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82.74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24.6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2.9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77.0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82.04万元农林水支出5563.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57.2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81万元;其他支出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10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25.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2.8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8.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74.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08.1万元资本性支出3422.7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54.54万元;对企业补助4797.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92.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德兴市新营街道办事处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7934.9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27.1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2.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77.05万元农林水支出5283.89万元其他支出3.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82.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6.08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6.5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152.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024.84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8.73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5.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7.67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 万元资本性支出1592万元,对企业补助4797.89万元,其他支出0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4德兴市新营街道办事处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717.05 万元,支出预算为171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 万元,项目支出1717.05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4德兴市新营街道办事处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55.82 万元, 2023年预算减少38.41 万元,下降40.76 %。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7月31日(各级财政编制部门预算基础信息上报截止时间)部门共有车辆0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 辆。

(九)德兴市新营街道办事处“村级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支持基层做好“三保”工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

2)立项依据:出于保障基本民生、机制运转,完成各项工作,更好的服务群众进行立项。

3)实施主体:德兴市新营街道办事处

4)实施方案:按预算实施

5)实施周期2024年1-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本年预算安排148.525万元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德兴市新营街道办事处"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64.85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60 万元比上年增(减)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5 万元比上年增(减)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年(上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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