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其他信息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新营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24年03月21日 | ||
标 题: | 新营街道“新营五队,走街串巷”古村治理工作方案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4年03月21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新营街道“新营五队,走街串巷”古村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新营古村治理水平,提升新营古村“颜值”,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整治”的氛围,切实解决街容秩序、交通管理、治安巡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新营街道实际,决定在新营古村范围内开展“新营五队,走街串巷”古村治理工作,旨在进一步保障街容街貌整齐规范、道路畅通有序、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提升新营古村秀美形象,为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村目标作出更大贡献,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建“新营五队”联合执法队伍
街道将对综合执法、城管、市管、交警、义警等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形成“综合执法大队 城管中队 市管中队 交警中队 义警大队”执法队伍体系。
二、重点整治内容
围绕“八乱”进行重点整治,即整治“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扔乱倒、乱涂乱贴”。
三、整治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饶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上饶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
四、整治程序阶段
将按照“宣传告知、集中整治、快速处罚、长效管理”的程序进行开展整治活动,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布置阶段:(2024年1月12日--1月15日)。街村两级要召开动员会、村“两委”会、村小组长会和党员大会,对古村“八乱”治理要进行动员布置,统一思想,明确职责。
(二)宣传引导阶段:(2024年1月16日--1月21日)。按照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走村入户不停步要求,积极发挥网格作用,街道蹲点领导、挂点干部和村组干部要按照“四员一格”包户下沉,及时将“新营五队,走街串巷”古村治理“八乱”整治工作要点宣传告知到位,确保户户见人、人人知晓,倡导古村居民人人争做文明村民、文明商户。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1月22日--2月8日)。由7名科级干部(分管执法、环境卫生领导及一二三村蹲点领导)组成牵头集中整治队伍,五队人员参与,每天分2次重要时间段(上午7:00--9:00,下午16:00--18:00)进行集中重点整治,以迎宾路、沿河路、新源路、三门弄、仓房弄、鸬鹚坞弄等为重点,辐射其他里弄小巷、路段。具体集中整治安排表见附件。
(四)长效管理阶段:(2024年2月9日-- 长期坚持)。集中整治结束后转入后续长效管理阶段,不定期不分时段进行动态式巡逻整治,做到灵活机动、快速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此次“新营五队,走街串巷”古村治理是我街道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提升联合执法的一项重要举措,新营一二三村要引起高度重视,集中整治力量,明确各自责任,确保分段包户责任到位。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新营一二三村要把这次活动的意义和整治范围、内容、标准,通过微信、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村民进行宣传,使支持、配合、参与整治活动成为广大村民的自觉行为。
(三)要各司其职到位。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城管中队、交警中队、市管中队和义警要围绕各自职责,做好宣传、整治到位,新营一二三村积极配合。“五队”人员要把古村治理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切实靠上靠前、深入一线、履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
1.新营街道“新营五队,走街串巷”古村治理集中整治安排表
2.致新营古村广大村民朋友的一封信
附件1:
新营街道“新营五队,走街串巷”古村治理
集中整治安排表
序号 |
日期 |
带队领导 |
人员 |
备注 |
1 |
1月22日(周一) |
舒国才、王国强、吴成海、张愈、祝文明、华南、王继君 |
“综合执法大队+城管中队+市管中队+交警中队+义警大队”及新营一二三村干部 |
集中整治第一天,7名科级干部全部参加,各队人员全部参加 |
2 |
1月23日(周二) |
舒国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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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月24日(周三) |
王国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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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月25日(周四) |
吴成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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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月26日(周五) |
张 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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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月27日(周六) |
祝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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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月28日(周日) |
华 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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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月29日(周一) |
王继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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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月30日(周二) |
舒国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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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月31日(周三) |
王国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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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2月1日(周四) |
吴成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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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2月2日(周五) |
张 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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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2月3日(周六) |
祝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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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2月4日(周日) |
华 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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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2月5日(周一) |
王继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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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2月6日(周二) |
舒国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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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2月7日(周三) |
王国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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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2月8日(周四) |
吴成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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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每次进行集中整治集合地点在新营老政府门口。
2、各队负责人要排好集中整治期间每天人员安排(各队每天不少于安排3人),服从带队领导指挥。
3、对拒不服从管理,扰乱秩序,影响执法的,及时上报新营派出所,由民警介入处理。
附件2:
致新营古村广大村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新营古村村民朋友:
新营古村是我们共同拥有和赖以生存发展的家园,创造“环境优美、生活宜居、治理有效”的村庄环境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和追求,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当前,我们正在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村,这是我们街村更是我们全体村民的集体荣誉,为进一步保障街容街貌整齐规范、道路畅通有序,提升新营古村秀美形象,决定在新营古村范围内开展“新营五队,走街串巷”古村治理工作,特向广大村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古村治理整治行动的倡导者。积极践行绿色环保、节俭低碳的文明生活理念,摒弃乡村环境中不文明的行为,积极宣传古村治理整治工作,积极引导身边的亲人、朋友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参与古村治理整治行动。
二、争做古村治理整治行动的参与者。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不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扔乱倒、乱涂乱贴。积极清理房前屋后的柴草杂物、生活垃圾、畜禽粪污、河塘沟渠等。实施垃圾分类,让新营古村环境更整洁、村庄更宜居、生活更美好。
三、争做古村治理整治行动的维护者。新营古村是我家,美丽靠大家。坚决做到“五要五不要”(一要做好门前“三包”,不乱堆乱放、乱拉乱晒;二要爱护公共卫生,不乱吐乱扔、乱抹乱画;三要维护公共秩序,不乱摆乱占、乱停乱放;四要自觉拆除违建,不乱搭乱建、乱围乱占;五要做到家禽圈养,不随意散养、随意放养。)。古村治理,人人有责,家家受益。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参与到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村整治行动中来,共同打造洁净、文明、有序、和谐、美丽的新营古村。
从1月22日开始,新营街道将组成“五队”联合执法队伍,即“综合执法大队+城管中队+市管中队+交警中队+义警大队”,对“八乱”进行重点集中整治,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上饶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饶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进行依法依规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
摘取条例部分内容如下:
上饶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之规定:如出现乱摆设、乱搭建、乱堆放、乱吊挂、乱晾晒、乱停放等情形,随意乱扔(倒)垃圾、粪便、污水、渣土等,可以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上饶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之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应当在指定位置规范停放。违反规定停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车辆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不改正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罚款,可以将车辆拖离至规定场所,并告知车辆驾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从事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经营者要依法取得相关的证、照从事经营活动;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关闭停业,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安装挡风板(布)、固定手套,遮阳(雨)伞(蓬)及其他固定支架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装置;如违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可以处五十元罚款。
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在道路上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如违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