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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德兴市新营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21日
标 题: 新营街道“新营五队,走街串巷”古村治理工作方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3月21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新营街道“新营五队,走街串巷”古村治理工作方案

新营街道“新营五队,走街串巷”古村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新营古村治理水平,提升新营古村“颜值”,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整治”的氛围,切实解决街容秩序、交通管理、治安巡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新营街道实际,决定在新营古村范围内开展“新营五队,走街串巷”古村治理工作,旨在进一步保障街容街貌整齐规范、道路畅通有序、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提升新营古村秀美形象,为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村目标作出更大贡献,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建“新营五队”联合执法队伍

街道将对综合执法、城管、市管、交警、义警等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形成“综合执法大队 城管中队 市管中队 交警中队 义警大队”执法队伍体系。

二、重点整治内容

围绕“八乱”进行重点整治,即整治“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扔乱倒、乱涂乱贴”。

三、整治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饶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饶市城市管理条例、上饶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

四、整治程序阶段

将按照“宣传告知、集中整治、快速处罚、长效管理”的程序进行开展整治活动,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布置阶段:(2024年1月12日--1月15日)。街村两级要召开动员会、村“两委”会、村小组长会和党员大会,对古村“八乱”治理要进行动员布置,统一思想,明确职责。

(二)宣传引导阶段:(2024年1月16日--1月21日)。按照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走村入户不停步要求,积极发挥网格作用,街道蹲点领导、挂点干部和村组干部要按照“四员一格”包户下沉,及时将“新营五队,走街串巷”古村治理“八乱”整治工作要点宣传告知到位,确保户户见人、人人知晓,倡导古村居民人人争做文明村民、文明商户。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1月22日--2月8日)。7名科级干部(分管执法、环境卫生领导及一二三村蹲点领导)组成牵头集中整治队伍,五队人员参与,每天分2次重要时间段(上午7:00--9:00,下午16:00--18:00)进行集中重点整治,以迎宾路、沿河路、新源路、三门弄、仓房弄、鸬鹚坞弄等为重点,辐射其他里弄小巷、路段。具体集中整治安排表见附件。

(四)长效管理阶段:(2024年2月9日-- 长期坚持)。集中整治结束后转入后续长效管理阶段,不定期不分时段进行动态式巡逻整治,做到灵活机动、快速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此次“新营五队,走街串巷”古村治理是我街道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提升联合执法的一项重要举措,新营一二三村要引起高度重视,集中整治力量,明确各自责任,确保分段包户责任到位。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新营一二三村要把这次活动的意义和整治范围、内容、标准,通过微信、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村民进行宣传,使支持、配合、参与整治活动成为广大村民的自觉行为。

(三)要各司其职到位。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城管中队、交警中队、市管中队和义警要围绕各自职责,做好宣传、整治到位,新营一二三村积极配合。“五队”人员要把古村治理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切实靠上靠前、深入一线、履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

1.新营街道“新营五队,走街串巷”古村治理集中整治安排表

2.致新营古村广大村民朋友的一封信

附件1:

新营街道“新营五队,走街串巷”古村治理

集中整治安排表

序号

日期

带队领导

人员

备注

1

122日(周一)

舒国才、王国强、吴成海、张愈、祝文明、华南、王继君

“综合执法大队+城管中队+市管中队+交警中队+义警大队”及新营一二三村干部

集中整治第一天,7名科级干部全部参加,各队人员全部参加

2

123日(周二)

舒国才

3

124日(周三)

王国强

4

125日(周四)

吴成海

5

126日(周五)

  

6

127日(周六)

祝文明

7

128日(周日)

  

8

129日(周一)

王继君

9

130日(周二)

舒国才

10

131日(周三)

王国强

11

21日(周四)

吴成海

12

22日(周五)

  

13

23日(周六)

祝文明

14

24日(周日)

  

15

25日(周一)

王继君

16

26日(周二)

舒国才

17

27日(周三)

王国强

18

28日(周四)

吴成海

备注:

1、每次进行集中整治集合地点在新营老政府门口。

2、各队负责人要排好集中整治期间每天人员安排(各队每天不少于安排3人),服从带队领导指挥。

3、对拒不服从管理,扰乱秩序,影响执法的,及时上报新营派出所,由民警介入处理。


附件2:

致新营古村广大村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新营古村村民朋友:

新营古村是我们共同拥有和赖以生存发展的家园,创造“环境优美、生活宜居、治理有效”的村庄环境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和追求,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当前,我们正在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村,这是我们街村更是我们全体村民的集体荣誉,为进一步保障街容街貌整齐规范、道路畅通有序,提升新营古村秀美形象,决定在新营古村范围内开展“新营五队,走街串巷”古村治理工作,特向广大村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古村治理整治行动的倡导者。积极践行绿色环保、节俭低碳的文明生活理念,摒弃乡村环境中不文明的行为,积极宣传古村治理整治工作,积极引导身边的亲人、朋友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参与古村治理整治行动。

二、争做古村治理整治行动的参与者。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不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扔乱倒、乱涂乱贴。积极清理房前屋后的柴草杂物、生活垃圾、畜禽粪污、河塘沟渠等。实施垃圾分类,让新营古村环境更整洁、村庄更宜居、生活更美好。

三、争做古村治理整治行动的维护者。新营古村是我家,美丽靠大家。坚决做到“五要五不要”(一要做好门前“三包”,不乱堆乱放、乱拉乱晒;二要爱护公共卫生,不乱吐乱扔、乱抹乱画;三要维护公共秩序,不乱摆乱占、乱停乱放;四要自觉拆除违建,不乱搭乱建、乱围乱占;五要做到家禽圈养,不随意散养、随意放养。)。古村治理,人人有责,家家受益。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参与到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村整治行动中来,共同打造洁净、文明、有序、和谐、美丽的新营古村。

1月22日开始,新营街道将组成“五队”联合执法队伍,即“综合执法大队+城管中队+市管中队+交警中队+义警大队”,对“八乱”进行重点集中整治,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上饶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饶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进行依法依规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

摘取条例部分内容如下:

上饶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之规定:如出现乱摆设、乱搭建、乱堆放、乱吊挂、乱晾晒、乱停放等情形,随意乱扔(倒)垃圾、粪便、污水、渣土等,可以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上饶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之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应当在指定位置规范停放。违反规定停放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车辆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不改正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罚款,可以将车辆拖离至规定场所,并告知车辆驾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从事营活动的市场主体经营者要依法取得相关的证、照从事经营活动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关闭停业,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安装挡风板(布)、固定手套,遮阳(雨)伞(蓬)及其他固定支架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装置;如违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可以处五十元罚款。

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在道路上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如违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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