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德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分 类: 德兴市小型工程项目发包公选公告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17日
标 题: 德兴市昄大乡定坑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17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德兴市昄大乡定坑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施工

德兴市昄大乡定坑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施工公选公告

1、公选条件

   本公选项目德兴市昄大乡定坑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发包人)为德兴市昄大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国开行资金。项目已具备公选发包条件,现进行本项目施工公开公选发包。

2、项目概况与公选范围

2.1建设或服务地点:德兴市昄大乡定坑。

2.2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本项目投资:2972152.99元。

2.4公选要约价:2823545.00元。

2.5工程款支付方式: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2.6计划工期:具体在合同中约定。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

3、报名单位资格要求及报名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可在“ロ”内“√”选¨房屋建筑þ市政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拟派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可在“ロ”内“√”选¨房建þ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3 报名单位的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参加本项目公选报名及公选活动,报名及公选活动为同一人,报名人必须是报名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

 3.4 报名及公选时间:2022年1月26日(报名截止时间   9时00分止;公选时间9时00分后开始)在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兴中心4104室报名及公选。

报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证或授权委托书;报名人应提交本人工程开标当月前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和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本企业在职在岗员工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有效的证明材料(不含文字说明),且不得为公务员及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是指在编在岗且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或部分拨款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证书、建造师证书;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和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提供网上截图资料)。

报名单位自公选报名之日起(含公选报名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提供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报名单位自公选报名之日起(含公选报名之日)前无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及公选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提供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3份胶装成册(不退还)、复印件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并对证书原件进行查验。投标人提供的证件(书)材料一律当场、当时、当众出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3.5查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时请各报名申请人在开标前下载并注册好“江西人社”APP,以便开标现场查验,外省报名申请人下载各自省份的人社类官方APP,无法现场查询的视为无效。

3.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公选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

3.7根据“关于2021年度上饶市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双随机核查情况的通报”饶建发【2021】34号文及“德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动态核查工作情况的通报”德建字【2021】69号,在整改核查期内的企业,如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合格方可参与小型项目公选(提供企业整改情况报告),否则不得参与小型项目公选。

4、公选办法

4.1报名序号对应摇号公选号,当报名单位超过15家时,项目业主随机摇号抽取15家备选承包商,并宣布备选承包商名单,其他报名单位退场;当报名单位在15家(含15家)以下时,所有报名单位均作为备选承包商,宣布备选承包商名单;当报名单位不足3家时,则由项目业主自行邀请补足至3家及以上,作为备选承包商;

4.2确定候选承包商。由项目业主在备选承包商中,随机摇号依次抽取前三名为项目候选承包商排序人(第一个抽取的为第一排序人,依此类推)。再由项目业主会对候选承包商进行资格审查和签订履约承诺书。资格审查主要核实查验介绍信、法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等资料原件,以及确认项目拟派负责人,并与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承包商签订履约承诺书。若经查验,对无法提供原件或涉嫌造假等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或不签订履约承诺书的,剔除出候选承包商;项目业主再次从备选承包商中随机摇号抽取递补(排序依前序后延),并再次进行资格查验,直至经查验合格并签订了履约承诺书的候选承包商为3家。

4.3确定中选承包商排序人。对上述3家经查验合格并签订了履约承诺书的候选承包商,按随机抽取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即为项目中选承包商排序人,推荐第一排序人为中选承包商,排序结果由招标人和中选承包商当场签字确认。

4.4中选承包商中选后,到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如未办理,按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5、相关责任

5.1对参与小型工程项目公选活动中,对无法提供相关原件或涉嫌造假等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或不签订履约承诺书的候选承包商,由行政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一次,6个月内不得参与我市公选活动承揽小型工程项目;对参与小型工程公选活动,被选定为中选承包商,但不按所签承诺内容签订承包合同,或违规挂靠、违规转包、违规分包的,由行政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12个月内不得参与我市公选活动承揽小型工程项目。签到报名时发现重复签到、代签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由行政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6个月内不得参与我市公选活动承揽小型工程项目。对采取虚假报名、阻扰其他单位报名等违法扰乱公选活动秩序的,将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依法严厉给予打击;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线索,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5.2根据德建字〔2021〕11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招投标管理秩序的通知》文件精神,在中标公示期间,如发现投标材料弄虚作假或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记不良行为一次、一年内不允许在本行政区域内参加招投标活动,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选公告在德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德兴市小型工程项目发包公选公告”专栏进行发布。

7、联系方式:

发包人:德兴市昄大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占先生  15070374992

18979350001

监督单位:德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德兴市德兴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发包单位:德兴市昄大乡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7日 

德兴市昄大乡定坑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承诺书

德兴市昄大乡人民政府(招标单位):

根据招标人发出的公选公告文件,我单位对公选公告要求响应的有关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等内容作出以下承诺,并忠实的信守和履行承诺:

我单位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姓名)、技术负责人(姓名)、施工员(姓名)、质量员(姓名)、安全员(姓名)、标准员(姓名)、材料员(姓名)、机械员(姓名)、劳务员(姓名)、资料员(姓名)、现阶段上述人员没有担任其他在建建设项目。

1、我单位对公选公告进行了认真地分析,已充分考虑了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并承诺全面响应招标人发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严格控制管理人员变更,变更人数不超过项目管理人员总数的30%,项目建造师原则上不得变更。

2、我单位确保在承诺的施工期内完成公选公告及工程量清单中约定的全部工作;

3、在施工过程中,我单位将严格执行饶建发[2018]30号文《上饶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刷脸考勤办法(试行)》,并承诺项目开工后,项目管理人员现场到岗每月不少于20天。

4、在施工过程中,我单位将按照投标承诺的人员加强项目的管理。

5、我单位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进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6、公选公告中约定的条款我单位全部接受,不违法转包、分包、挂靠,诚信履约,并享受和承担相应的权利及义务;

7、按相关项目管理要求,进行项目管理、如有违反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8、承诺按公告主要内容与业主签订承包合同、在签订合同前向业主提交合同价的  /   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承包单位: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项目名称):                       

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

(组织结构)

姓名

证号

注册建造师

项目技术负责人

现场关键岗位人员

施工员

质量员

安全员

标准员

材料员

机械员

劳务员

资料员

                                             

注:项目负责人须由注册建造师担任。本表招标人一份,招投标监督机构各存一份。

承包单位: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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