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部门文件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3年02月27日 | ||
标 题: |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域办”的通告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2月27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域办”的通告
为进一步深化户政“放管服”改革,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更便利高效的服务,从2023年2月2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域办”。
一、通办方式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域办”业务,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各政务服务大厅、派出所户籍窗口等身份证办理点,均可受理本市户籍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业务,实现同城无差别受办理。
二、工作流程
1.本市年满16周岁居民,向本市内就近的居民身份证业务受理点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域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签订书面《承诺书》。
2.本市未满16周岁居民,在监护人陪同下向本市内就近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全域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与监护人关系的证明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签订《承诺书》。
3.受理审核办证信息,受理窗口核验申请材料,现场采集申请人人像。
三、证件发放
1.申请人可自愿选择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现场领取。自申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点现场核验领取证件;委托亲属代为领取的,凭受托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受理点现场核验领取证件。
2.通过邮递方式领取,自愿办理邮寄业务的,可使用微信扫描邮政快递二维码,准确填写身份证号码、姓名、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信息,证件制成后由德兴市公安局户政科按照群众填写的邮寄信息寄出证件。
四、收费标准
零费用,即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收工本费,身份证免费邮寄到您家。
德兴市公安局
德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