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 分 类: | 医保监管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1年11月29日 | |||
标 题: | 德兴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案例曝光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29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1.按照德兴市医疗保障局文件《德兴市2021年医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德医保发〔2020〕15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德兴市新源药房暖水店实施了稽核检查,发现存在:将保健品比对成医保目录内药品,违规金额1615元。
现根据《上饶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第十二条之规定,经局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追回违规金额1615元,并处以一倍协议处理金额为1615元。
2.按照德兴市医疗保障局文件《德兴市2021年医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德医保发〔2020〕15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德兴市沈氏药房实施了稽核检查,发现存在:将目录外药品比对成医保目录内药品,违规金额1316元。
现根据《上饶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第十二条之规定,经局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追回违规金额1315元,并处以一倍协议处理金额为1316元。
3.按照德兴市医疗保障局文件《德兴市2021年医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德医保发〔2020〕15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德兴市银城街道岁寒山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了稽核检查,发现:1.存在穴位贴敷治疗和灸法治疗超标准收费,违规金额1236元;2.存在违规使用限二级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违规金额2460元;合计违规金额3696元。
现根据《上饶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经局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追回违规金额3696元,并处以一倍协议处理金额为3696元。
4.按照德兴市医疗保障局文件《德兴市2021年医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德医保发〔2020〕15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德兴市银城街道银山矿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了稽核检查,发现:1.存在浮针治疗治疗超标准收费,违规金额40元;2.存在违规使用限二级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违规金额505元;合计违规金额545元。
现根据《上饶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经局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追回违规金额545元,并处以一倍协议处理金额为545元。
5.按照德兴市医疗保障局文件《德兴市2021年医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德医保发〔2020〕15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德兴市新营街道女儿田居卫生服务站实施了稽核检查,发现:1.存在拔罐疗法和艾箱灸治疗超标准收费,违规金额1192元;2.存在违规使用限二级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违规金额712元;合计违规金额1904元。
现根据《上饶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经局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追回违规金额1904元,并处以一倍协议处理金额为1904元。
6.按照德兴市医疗保障局文件《德兴市2021年医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德医保发〔2020〕15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德兴市银城街道幸福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了稽核检查,发现:1.存在一般诊疗超标准收费,违规金额215元;2.存在违规使用限二级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违规金额211.46元;合计违规金额426.46元。
现根据《上饶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经局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追回违规金额426.46元,并处以一倍协议处理金额为426.46元。
7.按照德兴市医疗保障局文件《德兴市2021年医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德医保发〔2020〕15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德兴泗洲晓宁诊所实施了稽核检查,发现存在:将医保目录外药品比对成医保目录内药品,违规金额832元。
现根据《上饶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经局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追回违规金额832元,并处以一倍协议处理金额为832元。
8.按照德兴市医疗保障局文件《德兴市2021年医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德医保发〔2020〕15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德兴市佳美口腔诊所实施了稽核检查,发现:存在劈裂牙治疗和根管治疗治疗超标准收费,违规金额2664元;。
现根据《上饶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经局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追回违规金额2664元,并处以一倍协议处理金额为2664元。
9.按照德兴市医疗保障局文件《德兴市2021年医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德医保发〔2020〕15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德兴市保康中西医诊所实施了稽核检查,发现存在:违规使用限二级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违规金额2324元。
现根据《上饶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经局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追回违规金额2324元,并处以一倍协议处理金额为2324元。
10.按照德兴市医疗保障局文件《德兴市2021年医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德医保发〔2020〕15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德兴市冬根西医诊所实施了稽核检查,发现:1.存在穴位敷贴治疗超标准收费,违规金额630元;2.存在违规使用限二级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违规金额1637元;合计违规金额2267元。
现根据《上饶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经局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追回违规金额2267元,并处以一倍协议处理金额为2267元。
11.按照德兴市医疗保障局文件《德兴市2021年医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德医保发〔2020〕15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德兴市泗洲四冶卫生服务站实施了稽核检查,发现存在:违规使用限二级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违规金额2684元。
现根据《上饶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经局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追回违规金额2684元,并处以一倍协议处理金额为2684元。
12.按照德兴市医疗保障局文件《德兴市2021年医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德医保发〔2020〕15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德兴市大茅山大桥卫生所站实施了稽核检查,发现存在:违规使用限二级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违规金额1346.89元。
现根据《上饶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经局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追回违规金额1346.89元,并处以一倍协议处理金额为1346.89元。
13.按照德兴市医疗保障局文件《德兴市2021年医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德医保发〔2020〕15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德兴市龙头山乡卫生院实施了稽核检查,发现存在:违规使用限二级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违规金额2732.21元。
现根据《上饶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经局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追回违规金额2732.21元,并处以一倍协议处理金额为2732.21元。
14.按照德兴市医疗保障局文件《德兴市2021年医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德医保发〔2020〕15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德兴广场医院站实施了稽核检查,发现存在:1.违规使用限二级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违规金额7555.41元;2.存在糖化血红蛋白测定超标准收费,违规金额2250元,合计违规金额9805.41元。
现根据《上饶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第四款之规定,经局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追回违规金额9805.41元,并处以一倍协议处理金额为9805.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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