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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工作信息
发布机构: 德兴市银城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25年03月26日
标 题: 社会救助申请服务指南(窗口申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5年03月26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社会救助申请服务指南(窗口申请)


社会救助申请服务指南(窗口申请)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由任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以家庭名义向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以提供户口簿、护照等公安部门发放、认可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三)前款所述对象因在外地无法在《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上签字、按捺指纹的,应当提供《个人委托授权及法律责任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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