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德兴市银城街道办事处
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机构: 德兴市银城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 2019年05月23日
标 题: 德兴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德兴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德兴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编制了《德兴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市人民政府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德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xs.gov.cn/)上查阅。

目录编排体系:德兴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和索取号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类别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公开内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详细信息为政府具体信息页面地址,点击可查看详细内容。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市人民政府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有: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事项;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决策的事项;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

(二)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前款规定,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以下信息: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具体参见市政府编制的《德兴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德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德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查阅,查阅地点:德兴市银城街道金山大道德兴大厦1楼;开放时间:200851日起;联系电话:07937529292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市政府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两种形式。市政府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三)公开时限

市政府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将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市政府办公室查阅。

属于市政府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市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市政府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市政府自20085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德兴市金山大道德兴大厦1

联系电话:07937529292

邮政编码:334200

电子邮箱:dxsdzzwb@zgsr.gov.cn

受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的,填写《德兴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市政府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市政府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市政府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市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政府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市政府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要件不完备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市政府办公室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市政府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市政府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市政府办公室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市政府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4、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信息;

5、不宜广泛知晓的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活动及讲话;

6、仍在推进的工作的相关会议纪要;

7、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市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监察委投诉。

监督电话:0793-7522323

通信地址:德兴市银城街道金山大道德兴大厦1

邮政编码:334200

接待投诉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市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德兴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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