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德兴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德兴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22日
标 题: 德兴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1月22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德兴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德兴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德兴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德兴市应急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文本通过德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xs.gov.cn)公开发布。如有疑问,请与德兴市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德兴市银城街道金山大道与聚远大道交叉口德兴市应急管理局5楼;联系电话:0793-7517311;邮编:dxsajj123@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公文类信息。2021年我局共主动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111条:机构职能类公开信息5条;规范性文件类公开信息22条;财政预算决算类信息2条;行政许可类公开信息16条;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类信息20条;工作信息18条;预警信息23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5条。我局通过德兴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方便群众上网进行查阅。

2.其他主动公开信息。行政许可事项、其他对外服务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信息通过德兴市人民政府网推送公开,政府采购类信息通过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详见下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表。

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今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本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建立严格的信息审核机制,对平台的信息发布的内容、职责和审核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安全性、及时性。我局及时申请公众号德兴市应急管理,及时调整通过信息发布审批制度,实行严格的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不涉密。收集编辑发布各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并根据工作重点、社会关注热点、季节、气候等不同,分类别编辑发布企业安全警示、安全监管、防汛、防暴雨、节后复工等不同时段不同岗位的安全管理知识和生活常识等。每个工作日进行内容更新,每次更新3至6条。在全市要求统一注销单位单独公众号号之后,我局积极向惟德乃兴、上饶市应急管理、江西省应急管理厅等媒体投送我局工作情况动态。(监督保障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全局协调性动能性,各个业务科室加强协调,主动履职,明确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也指定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操作运转,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局机关办公经费统筹。

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多次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

确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2

0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诚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在写作方法、内容组织、文体格式等方面缺乏创新,还需继续改善、提高;工作人员业务钻研不够,政务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规范等

(二)工作改进的措施

1.加强基础性工作业务培训。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积极探索、完善政务公开的形式,畅通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加强网站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2.加强常规性业务联系。结合自身职责,积极主动与政府网站信息更新、管理的相关部门、单位联系及沟通,查漏补缺,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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