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德兴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德兴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19日
标 题: 德兴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19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德兴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德兴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德兴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德兴市应急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统计时间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报告电子文本通过德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xs.gov.cn)公开发布。如有疑问,请与德兴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德兴市聚远大道信访局5楼;联系电话:0793-7517311;邮编:334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德兴市应急管理局在委、政府坚强领导下,以维护人民群众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宗旨,充分发挥应急职能,严格按照《条例》、《2023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按照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累计主动公开信息82,其中机构概况1,工作动态17条,通知公告24条,领导信息2条,自然灾害预警及处置8,安全生产24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2条,森林防灭火5条,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公布了办公时间、地址、受理程序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没有出现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而被纠正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能股室,并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保证政府信息的报送、发布、日常维护等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大检查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为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针对群众关心度较高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领域的事故通报、行政许可、监管动态、灾害预警等信息,加大发布力度,拓宽发布类别,细化发布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积极参与政务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及工作考核,及时将各项公开信息对外公开,方便受众查找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股室协同,将安全生产、减灾救灾、森林防火等内容细化分工到各个业务组室,加强对应栏目信息发布的沟通协调,确保各类信息及时、有效、准确的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公开内容深度不够,标准不一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广度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有效发挥公示栏、电子宣传栏等宣传方法的作用,让群众从不同渠道获取信息。不断拓宽信息公开途径,方便群众信息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结合《2023年德兴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我局认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并及时上传相关栏目信息,切实落实好2023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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