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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灾后救助
发布机构: 德兴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5月10日
标 题: 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0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

2022年6月20日特大洪涝灾害过渡期生活救助: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建【2020】9号),每人每天不低于20元的标准实施救助,救助时限不超过90天,一般每户补助标准300-1800元,享受对象由各乡镇(街道)在摸清底数、核实灾情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因涉及救助对象个人信息不在此平台公示,具体名单由乡镇、村张榜公示。监督举报电话:0793-7517353

德兴市应急管理局(德兴市财政局)文件

德财字〔2023〕33号

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大茅山集团公司,大茅

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资环指〔2023〕1号)及《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赣应急字2023〕11号)和《上饶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饶财资环指〔202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下拨你乡镇(街道)2022年洪涝灾害

救灾资金及灾民生活救助资金  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规模及任务要

此次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共1608万元(饶财资环指


2023〕3号文1568万元,饶财资环指〔2022〕9号文40万元),  其中:洪涝灾害救助资金571.5万元,因灾倒房重建维修资金168.5万元(含饶财资环指〔2022〕9号文下达我市倒房重建补助资金40万元),下拨各乡镇处置应急险情购置应急抢险防汛抗旱物资260万元,市应急局采购应急抢险救援、防汛抗旱物资等资金500万元,防汛资金50万元,抗旱资金40万元、地

质灾害救援资金18万元。

1.洪涝灾害救助资金571.5万元。专项用于去年6月12日以来洪涝灾害灾民转移安置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实

行社保一卡通”社会化发放,资金直补个人社保卡。

2.因灾倒房重建维修资金168.5万元。专项用于我市77户重建、29户维修房屋补助资金,资金实行社保“一卡通”社会

化发放,资金直补建房户个人社会卡。

3.防汛抗旱抢险救援救灾资金260万元。主要用于各乡镇(街道)处置险情、购置应急抢险、防汛抗旱、救灾设备物资

和开展应急演练等,资金指标下拨各乡镇(街道)。

4.购置应急抢险防汛抗旱物资50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应急抢险、防汛抗旱、救灾救助设备物资和开展应急演练等。由市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结合实际需求分批实施。

5.防汛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防汛物资或排除洪涝灾

害隐患和修复水毁设施。

6.抗旱资金4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抗旱物资或抗旱保供水

应急工程。


7.地质灾害救援资金18万元。主要用于灾害体应急治理或

排除地质灾害隐患。

二、此次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相关要求

1.上报2个救助台账。各乡镇(街道)收到此文件后于20233月20日前将自然灾害救助台账和因灾倒损房恢复重建维修台账上报至市应急管理局救灾股,市财政局和市应急管理局将  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救助台账予以复核。一是洪涝灾害救助台账。各乡镇(街道)依据去年6月20日洪涝灾害你乡镇上报的紧急转移安置台账、应急生活救助台账、过渡期生活救助台账人员为基数,按每户300-1800元标准,汇总上报此次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发放名单及社保一卡通相关信息(户主姓名、社保卡账号、身份证号码、补助资金等)。二是因灾倒损恢复重建维修台账。各乡镇(街道)按此前上报的2022年度因灾倒损房恢复重建维修户名单,即倒房重建户每户补助2万元,维修户每户补助0.5万元的标准,汇总上报享受此次因倒损恢复重建维修户补助资金发放名单及社保一卡通相关信息(户主姓

名、社保卡账号、身份证号码、补助资金等)

2.确保专款专用。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江西省应急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赣财建〔2020〕9号)和《上饶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饶财资

环指〔2023〕3号)绩效目标的规定,确保专款专用。

3.资金拨付流程。各乡镇(街道)、大茅山风景名胜区防汛抢险救援购置设备、采购生活物资补助资金、指标下达各乡

(街道),由各乡镇(街道)列支,其余资金由应急管理局


统一列支,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科目代码2240799),市县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代码51301)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科目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科目代码303)。)

附件:1.下拨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

2.下拨2022年因倒损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分配表

德兴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3月1


附件1

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

洪涝灾害救灾资金(社会一卡通发放)

防汛抢险救援购置设备、

采购生活物资补助资金

合计  (万元)

备注

银城街道

34

18

52

香屯街道

35

19

54

新营街道

27

13

40

泗洲镇

40.5

19

59.5

花桥镇

26

13

39

海口镇

50

19

69

新岗山镇

51

18

69

绕二镇

51

19

70

大茅山镇

10

8

18

铜矿街道

18

7

25

黄柏乡

52

18

70

张村乡

50

24

74

其中山洪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经费5万元

万村乡

31

15

46

李宅乡

29

15

44

龙头山乡

29

15

44

畈大乡

25

13

38

大茅山集团

10

5

15

大茅山风景区

3

2

5

市应急管理局

采购防汛抢险设备及救灾物资

500

市应急管理局

防汛资金

50

市应急管理局

抗旱资金

40

市应急管理局

地质灾害抢险救援资金

18

106户因灾倒房重建、维修户

倒房(维修)重建资金

168.5

详见附表2

合计

571.5

260

1608

—5—


附件2

2022年因灾倒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分配表

   

重建户

维修户

合计

备注

户数

金额  (万元)

户数

金额  (万元)

户数

金额  (万元)

泗洲镇

12

24

4

2

16

26

海口镇

10

20

1

0.5

11

20.5

新岗山镇

9

18

1

0.5

10

18.5

花桥镇

2

4

1

0.5

3

4.5

绕二镇

15

30

1

0.5

16

30.5

黄柏乡

7

14

3

1.5

10

15.5

张村乡

8

16

5

2.5

13

18.5

万村乡

0

0

3

1.5

3

1.5

李宅乡

8

16

1

0.5

9

16.5

龙头山乡

3

6

5

2.5

8

8.5

畈大乡

3

6

0

0

3

6

新营街道

0

0

2

1

2

1

大茅山镇

0

0

2

1

2

1

合计

77

154

29

14.5

106

168.5

德兴市财政局人秘股                  202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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