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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德兴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应急字202357

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开展安全评价机构

执业行为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办公室、大队、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关于铁腕治理安全评价机构弄虚作假问题的重要决策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我县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德兴市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德兴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13日

德兴市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关于铁腕治理安全评价机构弄虚作假问题的重要决策部署要求,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应急〔202399号)、《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应急字〔2023107号)、《上饶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实施》方案(饶应急办字〔202334号)的通知精神,筑牢安全底线,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聚焦安全评价领域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安全评价机构弄虚作假、生产经营单位以虚假报告获取相关许可或达标等问题,全面规范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持续整顿净化安全评价市场,有效提升全市安全评价技术服务水平,扎实推进《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落地实施,深刻吸事故教训,压紧压实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评价机构责任,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红线。

二、检查范围与内容

(一)检查范围。2023年以来出具的安评报告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安评报告方面。

1)是否按规定进行从业告知;

2)是否按标准要求编制;

3)是否存在法规标准引用错误、关键危险有害因素漏项、重大危险源辨识错误、对策措施建议与存在问题严重不符等;

4)是否存在安全评价人员冒用他人名义或者允许他人冒用本人名义在安评报告和原始记录中签名的情况;

5)项目组人员是否符合安全评价项目专职安全评价师专业能力配备标准;

6)是否按要求网上公开相关信息及现场勘验图像影像;

7)安全评价项目资料是否全面并及时归档。

2.安全评价机构方面。

1)是否具备并保持1号令规定的资质条件;

2)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情况;

3)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资质,或者超出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法定安全评价项目等情况;

4)是否存在擅自更改或者简化评价程序和内容等情况;

5)是否按照要求对各分支机构进行统一管理。

3.从业人员方面。

1)是否存在安全评价项目组组长或负责勘验人员不到现场实际地点开展勘验的情况;

2)是否存在安全评价人员违规出借出租资格证书、持假证上岗的现象。

、时间安排及检查方式

2023年11月至12月分三阶段完成。

(一)梳理核查阶段(即日起至1118日)。各业务科室要结合各行实际,细化检查工作要点,围绕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人员,理清安评报告底数(应包括所有在本地从事安评业务出具安评报告的省内省外机构、人员和项目),梳理形成检查目录清单,并依据检查清单制定法定评价项目安评报告检查计划,(附件1)于11月18日前统一报综合执法大队,后由执法大队统一汇总上报,各业务科室及时上报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集中检查(1118日至125)。各业务科室按照按全市检查计划(附件1)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检查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业务科室自行确定检查专家。各科室要结合重大隐患整治行动以及年度执法计划等,组织开展对安全评价机构和安全评价人员的检查与执法工作,综合执法大队在各业务科室报送的检查计划中随机抽取5家的安全评价报告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安评报告与生产经营单位实际符合性、生产经营单位对报告相关建议采纳情况等,对发现的虚假、失实报告深入核查评价机构及人员执业行为,要以铁的手腕、铁的措施,严肃追究安全评价机构和项目人员弄虚作假、出租出借证书等责任。

(三)总结评估(1218)。业务科室要梳理汇总此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好的经验做法和举措以及今后工作开展建议等,于12月18日前形成专项检查小结报告报送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了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过程督导,充分调动各相关方积极性,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工作实效。成立德兴市应急管理局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陈院生任组长,王 琼、祝 青、张郁、程华勇任副组长,童双明、练红文、叶灶良、许军、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由童双明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强化宣传力度。各有关科室要充分利用入企检查、各自业务微信工作群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报道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以及专项整治行动,将安全评价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等传达到基层企业一线。另外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可通过德兴市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0793-7517312。举报安全评价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信息报送。11月至12月各业务科室将阶段性工作进展连同专项检查情况汇总(附件2)、专项检查处罚详情表(附件3)报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18日前,各业务科室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小结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从严检查处罚。要坚持检查与执法相结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安全评价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根据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严重程度,依法依规实施处罚。

联系人:童双明,联系电话:15387939258

附件1.安评机构执法行为检查计划

    2.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3.专项检查处罚详情表


附件1

安评机构执法行为检查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行业类别

生产经营单位

安评机构

  

负责人

检查时间

附件2:

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截止日期:       

检查安评报告数量(个)

检查发现一般违法行为数量(项)

检查发现出具虚假报告等重大违法行为数量(项)

下达执法文书(份)

行政处罚(次)

罚款(万元)

责令停业整顿(家次)

吊销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个)

纳入黑名单(家)

对采取虚假报告的行政许可依法处理数量(家次)

媒体曝光(家次)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本表实行累计报告,每次统计“截止日期”前的累计汇总情况。

附件3:

专项检查处罚详情表

  

被处罚主体

实施处罚机构

所属行业

领域

处罚原因

处罚依据*条*款*项

行政处罚

机构

个人

处罚类型

处罚金额(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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