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行政处罚决定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22年09月02日 | ||
标 题: | 关于撤销德兴市主城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静住路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资格的通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9月02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关于撤销德兴市主城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静住路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资格的通知德建字[2022]71号
江西洪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参与投标的德兴市主城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静住路工程,于2022年7月27日进行了施工招标的开标会,你公司为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我局收到了多家企业的投诉函,反映你公司所提供的业绩“重庆市綦江区环城大道登灜段工程(第二次)”中不包含隧道、不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竣工验收备案表存在伪造、涉嫌弄虚作假、伪造业绩骗取中标的行为。
收到投诉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向项目指挥长作了汇报,并于8月1日召开局党组会议,成立调查小组。在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和重庆市綦江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大力配合下,经调查核实投诉函中反映的投诉事项基本属实。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废除你公司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启动德兴市主城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静住路工程施工招标程序。鉴于你公司明知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伪造业绩骗取中标的行为、以及明知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却在2022年8月5日以其他原因作出放弃中标声明的行为,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你公司作出相应的处理。
德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