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文日期: | 2022年04月26日 | ||
标 题: | 德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4月26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德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
提字〔2022〕11号
李鋆曦、徐 畅、兰东旺、宋剑春、应香丽、董武杰、蒋经剑、孙有发、王 栋、丁 洁委员:
您们好!
您们提出的“以南门商苑小区及周边改造为范例在市内推广老旧小区改造建设的提案”收悉,现就提案中涉及我局工作职能部门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加快推进,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居民居住环境需求逐年提升,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我市于2019年启动了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截止2021年已完成26个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按上级通知要求,我局牵头对城区、工矿企业、垦殖场、林场等区域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情况进行了摸底,并汇总上报至住建部,作为我市“十四五”期间可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同时也会争取其它资金,对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进行实施。
一、小区若需要聘请物业企业进行物业管理,可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并按通过招投标方式面向市场选择物业企业,如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可由街道或社区组织召开业主大会。
二、《德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暂行办法》明确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资金可以按比例分摊、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若单元楼业主意愿达成一致,可以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提交加装电梯申请,按程序进行加装电梯,经了解,南门商苑小区已有8个单元业主意愿达成一致,目前正在与电梯加装企业磋商加装电梯的详细方案和协议,按程序完成准备即可动工。
下一步我局将依法履职,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加大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及电梯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多角度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居民对加装电梯和使用的认知度,借鉴外省市的先进经验和模式,大力推广此项工作。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德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