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德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德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19日
标 题: 德兴市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19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德兴市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德兴市住建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3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编制并发布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电子文本通过德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xs.gov.cn)公开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德兴市住建局联系(地址:德兴市金山大道1号,电话:0793-7818988,邮编:3342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德兴市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

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发布信息124条,其中涉及到机构信息1条,部门文件13条,保障性住房22条,土地征收2条,危房改造7条,综合执法4条,财政预决算5条,其他信息7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条,市住建局按照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出具依申请公开答复书进行答复,并全部于规定时间内对申请内容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一名分管领导以及一名工作人员共同负责。经办人员负责日常的信息公开信息收集制作、基础审核以及发布,分管领导负责重要的信息的最终审核把关,同时分管领导以及经办人员、相关科室负责人也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在信息公开方面我局突出住房保障工作,强化政策解读和信息公开。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动态发布解读和清理,在信息发布上,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宣传,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群众知晓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德兴市住建局着眼住房保障、推进城市更新、房地产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主动加大公开力度,聚焦中心工作加强政策解读,积极改进和创新工作方式,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持续规范公开平台建设。在充分利用主动公开平台及依申请公开平台的基础上,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监督保障方面,2023年本局着重加强了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监督。我们建立了由局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监督小组,定期检查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我们还强化了对内部职工的培训和指导,确保每位职工都能准确理解和执行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和要求。除此之外,我们积极响应公众反馈,及时调整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k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同时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流程还需进一步优化。三是信息公开数量有待增加,内容质量有待提高。四是在一些重大项目和政策发布中,信息的公开程度和深度尚未达到预期效果。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继续推进信息制作、管理、审查、公开的规范化,稳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三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加强信息联络员与业务部门的联系,及时将信息收集并发布。五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信息的全面性和连贯性。六是要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结合《2023年德兴市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本单位落实2023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如下:

一是强化重大战略部署落实情况信息公开。聚焦加快“一号发展工程”、构建“1+2+N”产业体系、恢复和扩大消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重大部署,及时依法公开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和建设进展信息。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

二是抓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数字经济相关政策、措施等。加大“一号改革工程”相关政策及实施情况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申报表单、咨询服务主动公开。集中公开稳岗扩岗、减税降费、助企纾困等方面信息。

三是推进政策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创新政策解读形式,运用图文图表、视频动画等形式开展线上解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全面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注重引导基层从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政策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利企惠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方面进行实质性解读,传递权威信息。及时公开民生实事工程相关政策举措、工作进展信息,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顺应公众期盼,不断提高民生实事工程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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