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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发布机构: 德兴市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19日
标 题: 德兴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19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德兴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赣府发〔20128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意见》和《上饶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范》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防治方案。

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是指自然产生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本方案编制和实施的基本原则是: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预防为主,避让与防治相结合;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统一指挥,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协作;谁引发,谁治理,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

一、2022年德兴市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因受强降雨、台风等极端天气的影响,我市2022年共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67起,其中切坡建房开挖坡脚引起的滑坡67起,威胁群众273人,造成直接损失约193.7万元,威胁财产约241.3万元,全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因预警及时,预防处置得当未发生人员伤亡。

二、2023年地质灾害趋势分析

()降水趋势预测

据气象部门预测,2023年全市主汛期(46月)平均降水量为720820毫米(均值770毫米),局部降水量可超过1000毫米。短时强降雨、雷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偏多。其中,北部乡镇720760毫米,南部乡镇760820毫米。

预计,2023年汛期,全市总雨量正常略偏少,汛期结束后有阶段性干旱。主汛期(4-6月)全市平均雨量正常略偏少,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前少后多,有降水集中期,发生洪涝或内涝的可能性大;短时强降雨、雷雨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较常年同期偏多。伏秋期(7-9月)降水全市总体接近常年或略偏多,有阶段性干旱发生。台风生成个数略偏多,进入或严重影响我市的台风个数略偏多。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近年我市地质灾害实际发生情况,结合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及规律,对今年我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如下:

1.崩滑流地质灾害主要发生时段:主汛期(4 月至 7 月中旬)的强降水集中时段,及后汛期台风期。

2.崩滑流地质灾害具体发生的区域和强度与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和降水强度有关。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出现二十年一遇或以上暴雨、在中易发区出现五十年一遇或以上暴雨,崩滑流灾害可能大量发生;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出现十年一遇暴雨、在中易发区出现二十年一遇暴雨,崩滑流灾害可能较多发生;其它强度的暴雨也可能诱发少量的崩滑流灾害。

3.丘陵山区农村建房切坡段、城镇规划区切坡段、露天采

矿(采石)场、新建和改扩建公路铁路边坡、水利工程边坡和旅游景区高陡岩体等是发生滑坡、崩塌的主要地段。因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破坏,持续的中雨至大雨也有可能引发人为工程切坡段发生滑坡、崩塌。

4.地面塌陷可能出现区域主要集中在昄大乡-李宅乡-龙头山乡一带,另外在黄柏乡尚和村等地零星出露。

(三)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和防护重点

依据上述预测分析,2023 年全市共设置 5 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1 个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和 5 个一般防治区(具体位置及范围详见附件 1、附件 2)。对崩滑流地质灾害易发区应防范崩塌、滑坡、泥石流对人员、村庄、厂矿及交通、水利设施的危害,加强对矿山尾砂、尾矿管理,控制人为不合理切坡,汛期严密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群测群防,及时做好预警和防灾避灾工作;针对地面塌陷易发区应防范采空塌陷、岩溶塌陷对人员、城镇、村庄、厂矿及交通、水利设施的危害,落实预防采空塌陷措施,严禁过量抽排地下水,严密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群测群防,及时做好预警和防灾避灾工作。

三、主要防范措施

(一)坚持两个至上,压紧压实防灾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具体思路和政策措施,全力做好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争把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不因地质灾害出现重大人员伤亡。

2.压实属地责任,加强部门协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地方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发展改革、财政、应急、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教育、文化旅游、气象、通信、能源、铁路、电力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综合治理等防治工作;各工程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工程项目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二)加强源头管控,减少减轻风险隐患。

3.加强成果应用,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在编制德兴市国土空间规划过程中,按照源头预防、综合治理的要求,充分应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以及风险评估,在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布局重大工程建设、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及村庄布局、完善基础设施体系中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风险,尽可能避让地质灾害极高风险区和高风险区,难以避让的应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切实增强国土空间安全韧性和灾害风险源头预防。

4.严格用地审批,规范工程建设活动。我市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各级教育、住建、交通运输、 水利、文化旅游、电力、通信、能源等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责任,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要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减少因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要进一步加强山区农民宅基地分配、建房审批的监管,地质灾害危险性简易评估,规范山区农民建房审批。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和农民建房管理等相关工作,尽量减少切坡建房造成的地质灾害风险。

5.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次生地质灾害。我市各部门要加强灾害风险管理,共同防范不合理生产建设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水利部门要加强地下水取水管理,防范过量抽取地下水诱发岩溶地面塌陷;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采矿活动、矿坑排水及尾矿库安全运行的监管,防范因露采边坡失稳、采空区顶板失稳、矿坑透水、尾矿库溃坝诱发地质灾害;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道路、地铁施工企业的监管,防范因道路边坡及地铁隧道施工诱发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

(三)推进重点工作,提升提高防灾能力。

6.加强巡查排查,落实风险管控责任。我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分工,部署开展本行业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工作,并及时将排查结果和防灾措施告知下级人民政府及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隐患排查结果,逐点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人及群测群防员,及时更新隐患点台账。遇持续降雨、强降雨和台风等易灾天气时段,各级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和地质等部门要加强巡查指导,督促加密开展风险隐患巡查排查,强化应急准备,主动防范应对突发地质灾害。

7.加强监测预警,做好临灾转移避险。我市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完善雨情、水情、灾情监测预警信息实时共享平台,强化预报会商,推动地质灾害精细化预警预报,共同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特别是强降雨过程的短临预报,提高预警预报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要坚持关口前移,强化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持续完善强降雨“631”风险预警应对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应急响应和转移避险工作能力,确保及时将预警信息传达到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和受威胁群众,提前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让,努力降低灾害损失。要按照严遵标准、严审设计、严守进度、全程监管原则,各有关县级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监测预警实验点运维单位,要按照闭环管理、快速响应的要求,认真做好已建监测预警实验点运行维护和预警响应,确保监测预警实验点发挥实效,技防工作落到实处。

8.加强综合治理,消除重大灾害隐患。按照自然因素引发的以政府出资为主,人为因素诱发的由责任单位负责治理的原则确定综合治理责任主体。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要督促有关企业(单位)加强对交通沿线、景区、厂区地质灾害隐患治理。下级人民政府要加快对威胁重要城镇、学校、医院、集市、村庄等人员密集场所,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开展工程治理;对已出现灾害前兆的地质灾害隐患及时组织排危除险;可结合实际制订出台支持举措,鼓励受威胁居民对规模较小的地质灾害采取简易工程治理措施;对治理难度大、生活条件差、治理成本高于避险搬迁费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结合乡村振兴、危旧房改造、宅基地制度改革等政策措施,按照应搬尽搬、愿搬尽搬的原则,统筹做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主动规避地质灾害风险。对已下达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各地要科学组织实施,加快施工进度,确保治理工程在主汛期发挥防灾效益。

9.加强宣传演练,提升各界防灾意识。我市要在汛前组织开展一次地质灾害基础知识及防灾业务培训,提高各级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及群测群防员业务能力。要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为契机,采用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对地质灾害预防、治理、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知识宣传力度。要在 11 月底前全部完成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今年建设的监测预警实验点,要重新修订防灾预案,明确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各地要因地制宜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增强受威胁群众应急避险意识及自救能力。今年安排基层防灾能力建设的地方,要编印宣传材料,在汛前组织人员深入山区农村、社区和学校等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各界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突出救援处置,用心用情守护安全。

10.科学迅速救援处置,全力做好救灾救助。发生地质灾害,按照各级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建现场指挥部和工作组,调派救援力量和装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做好救援现场应急监测、灾害周围隐患排查及灾害应急调查,按照技术单位建议做好救援和现场排危除险。相关部门视灾害情况,调派救援队伍、装备和专家协助灾害发生县研判灾情,查明原因,制定处置救援方案。切实做好因地质灾害转移避险群众安置和灾后救助,突出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等受灾困难重点人群,按照“有标识、有饭吃、有水喝、有床睡觉、有物资、有地方洗澡、有医护人员、有秩序、有台账、有心理疏导”十有标准,细化救助方案,及时发放生活救助物资,做到精准救助,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11.认真开展评估复盘,及时开展灾后重建。我市要按照灾害级别和影响程度,及时组织调查评估,查明灾害原因性质,提出防范措施建议。针对较大影响的地质灾害亡人事件,各地要进行复盘总结,查找短板弱项,深刻汲取教训。对救援处置和成功避险案例,要认真总结经验和特色亮点,示范带动德兴市地质灾害救援水平的提升。各地要及时动员、引导、帮助受灾群众开展自救和灾后重建工作,对因地质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或原址不再适合重建的受灾群众,要帮助群众进行易地搬迁;对规模较小、危害不大的地质灾害,要指导受灾群众采取简易工程措施进行除险排危;对规模及危害较大且由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要积极筹集资金,委托资质单位开展勘查设计,及时实施工程治理;对由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要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消除隐患。

(五)强化技术支撑,做优做强服务保障。

12.落实汛期驻守,加强技术服务。由江西省地质局第八地质大队为我县(德兴市)落实地勘专业技术队伍汛期驻守,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巡查排查、宣传培训、避险演练、突发地质灾害处置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并选派熟悉当地地质环境条件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专家(详见附件 4),为德兴市汛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提供巡回指导。

13.加大地方投入,加强资金保障。我市要按照《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自然资源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规定,强化财政资金统筹,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保障,确保各项防灾工作能落到实处。采取必要的鼓励性政策和措施,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引导受益群众、社会捐助、招商引资、企业投资等社会资金依法依规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4.做好值班值守,加强信息报送。我市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全年实行 24 小时电话值班制度;在主汛期、台风、持续降雨、冰冻雨雪天气等重点时段,实行 24 小时应急值班制度。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速报制度;重点时段实行地质灾害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准确、畅通。要按有关要求,落实好值班场所和相关设施,保障值班人员就餐和休息,并统筹安排好节假日值班人员补休和值班补贴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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