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自然资源领域专项规划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3年09月07日 | ||
标 题: | 泗洲镇西面入口可出让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3年09月07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编号2023GHSJ-057
规划条件通知书
立 案 号
申 请 人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盖章
发 件 日 期 2023年8月22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建设项目(地块)名称 |
泗洲镇西面入口可出让地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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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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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位置和范围 |
(详见附图) |
选址意见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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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地性质 |
商业用地 |
兼容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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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用 地 规 划 技 术 指 标 |
总用地面积(m2) |
53710 |
建设用地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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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征用地面积(m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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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1.2 |
建筑密度(%)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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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20% |
建筑限高(m)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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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户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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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出入口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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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标高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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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停车泊位 |
按照相关规范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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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停车泊位 |
按照相关规范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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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间距 |
符合《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相关规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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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墙后退 用地红线距离 |
东 |
∕ |
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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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
∕ |
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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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后退用 地红线距离 |
东 |
符合《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相关规定要求 |
南 |
符合《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相关规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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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
符合《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相关规定要求 |
北 |
符合《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相关规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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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配置要求 |
项目 |
处数 |
每处用地面积 |
每处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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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政 基 础 配 套 要 求 |
道路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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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排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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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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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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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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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划 设 计 、 建 筑 设 计 等 要 求 |
1、地块规划设计建设风格必须与周边环境相协调,须自行处理好与周边现有建筑场地的关系。 2、建筑后退其它道路及用地红线的距离严格按照《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要求执行。 3、其它未详尽事项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执行。 4、建设时限为二年,自规划部门实地放线之日起开始计算。 5、规划设计方案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且须提供两个以上方案报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正式成果须加盖设计单位的图签,同时刻入光盘和成果资料一并报送规划主管部门审核、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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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名称 |
泗洲镇西面入口可出让地块用地红线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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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意 事 项
1.未尽事项按国家及省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执行。
2.建设单位持本《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单体方案设计(或招标),设计方案均按A3规格装订成册(特殊情况除外)。
3.涉及国家规范规定有日照要求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日照分析,提供日照分析报告。应当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需提供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4.本通知书如有附图,文图一体方为有效文件。
5.本通知书有效期为一年,逾期自行失效。
6.本通知书一式两份。
审 批 记 事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收件人签字: 收件日期: 年 月 日 |
通知书领取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