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征集调查及意见反馈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自然资源局 | 发文日期: | 2022年09月19日 | ||
标 题: | 德兴市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社会公众意见征集情况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09月19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办发〔2017〕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21〕3号)、《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字〔2021〕60号)等文件精神,德兴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德兴市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我局于2022年8月15日-9月15日将办法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对该办法的意见或建议。
特此说明。
德兴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