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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德兴市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0年10月29日
标 题: 德兴市自然资源局职能目录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29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德兴市自然资源局职能目录

​市自然资源局职能目录

序号

主要职

依据

实施部门

1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会务、文稿、文电、公文、督查督办、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安全保密和密码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工作协调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分办等工作;承担相关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工作;拟定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制度,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承担全市范围内国土资源土地开发项目、增减挂钩项目、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等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负责工程项目招投标后的施工监督管理;拟制定、实施全局信息化规划和网络、计算机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局计算机软硬件进行维护和管理;全面负责全局网络安全、计算机技术维护工作;协助各股室、局直属单位完成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信息化工作;承担全局的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按规定承办自然资源部门的领导班子及相应职级人员的有关管理事务。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市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扶贫等工作;推动自然资源领堿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自然资源局“三定”方案

办公室(招投标办公室)

2

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市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市水、森林、草原(草地)、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协助执行自然资源执法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实施相关考核标准;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全市水流、森林、草原(草地)、矿产、湿地等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空间确杈登记工作、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权证;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编制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方案;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相关工作;承担协助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合,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落实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落实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节约集约利用;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拟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山遗迹保护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等相关工作;负责承担基础测绘任务和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组织实施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管理地理信息数据;监督测绘和地理信息行业市场秩序;负责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组织实施地方测量设备的设立和保护;负责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审批和监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自然资源局“三定”方案

自然资源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3

负责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负责市域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统筹划定工作详监督实施;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等城乡详细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核及报批;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核实用地位置界线,绘制道路红线及选址图,提供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并对其内容及延期使用进行核定;负责各类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的审定;拟订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市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的监测评估;开展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自然资源管理的地方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重要信访事项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涉及自然资源工作的接待来访人员,受理自然资源信访事项和督查、督办工作;协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的信访工作;负责对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专项性、区域性执法行动;协助查处城镇规划区国土空间规划违法行为,查处自然资源、测绘和其它国土空间规划违法案件;承担市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对全市监督检查的联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自然资源局“三定”方案

国土空间规划股(总督察办公室)

4

指导乡镇(街道)、村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参与村镇规划的评审;负责风景名胜区,历史名镇、名村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全市农村规划建设工作;负责村镇规划的教育培训;负责全市村镇规划数据的统计工作;负责农民建房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负责审定建筑设计方案,审核建筑设计施工图以及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查;负责城市景观的规划管理(包括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和城市美化亮化等审批);负责各项建设工程开工定位工作;负责各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负责各项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单;负责城市配套费等规费的征收工作,协助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参与城市管网规划的编制负责对市政、人防、道桥、涵洞工程的规划审核;负责辖区内各类管网及地上杆(塔)线路的规划审核;负责与市政和管线工程相关的各类构筑物的规划审核,负责核发管网工程“一书两证”负责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档案形成和移交;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原(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国土空间使用的监督管理;实施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负责高标准农田上图以及农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认定及相应的指标使用调剂工作;开展耕地、林地、草原(草地)、湿地等空间用途转用工作;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拟订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办法;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自然资源局“三定”方案

村镇规划股

5

组织编制矿产资源规划,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统计及压覆矿产资源相关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市本级登记发证的采矿权价款评估工作;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承担探矿权、采矿权审核及市本级登记发证的采矿权审批登记和出让工作;依法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全市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种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自然资源局“三定”方案

矿产资源储量环境股(矿业权管理股)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793-7818120

地址:德兴市南门新区金山大道3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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