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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德兴市自然资源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8月31日
标 题: 德兴市自然资源局机构信息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2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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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兴市自然资源局机构信息

​德兴市自然资源局概况信息

德兴市自然资源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市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相关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股、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业遗迹保护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等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监督管理市级和自然资源部委托监督管理的地质调查、矿产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重大地质调查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测、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疏干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等地质遗迹的监督管理。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规范和管理权限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

(十三)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全市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落实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東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招投标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会务、文稿、文电、公文、督查督办、政务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安全保密和密码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工作协调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分办等工作;承担相关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工作;拟定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制度,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基本建设及重大专项投资;承担全市范围内国土资源土地开发项目、增减挂钩项目、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等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负责工程项目招投标后的施工监督管理;拟制定、实施全局信息化规划和网络、计算机管理规章制度;对全局计算机软硬件进行维护和管理;全面负责全局网络安全、计算机技术维护工作;协助各股室、局直属单位完成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信息化工作;承担全局的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按规定承办自然资源部门的领导班子及相应职级人员的有关管理事务。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市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扶贫等工作;推动自然资源领堿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自然资源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

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市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市水、森林、草原(草地)、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协助执行自然资源执法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实施相关考核标准;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全市水流、森林、草原(草地)、矿产、湿地等自然资源和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工作、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权证;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编制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方案;承担报市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相关工作;承担协助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落实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落实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节约集约利用;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拟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矿山遗迹保护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等相关工作;负责承担基础测绘任务和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组织实施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管理地理信息数据;监督测绘和地理信息行业市场秩序;负责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组织实施地方测量设备的设立和保护;负责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审批和监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土空间规划股(总督察办公室)

负责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负责市域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统筹划定工作详监督实施;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等城乡详细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核及报批;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核实用地位置界线,绘制道路红线及选址图,提供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意见单》,并对其内容及延期使用进行核定;负责各类建设项目规划方案的审定;拟订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市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的监测评估;开展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自然资源管理的地方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重要信访事项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涉及自然资源工作的接待来访人员,受理自然资源信访事项和督查、督办工作;协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的信访工作;负责对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专项性、区域性执法行动;协助查处城镇规划区国土空间规划违法行为,查处自然资源、测绘和其他国土空间规划违法案件;承担市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对全市监督检查的联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村镇规划股

指导乡镇(街道)、村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参与村镇规划的评审;负责风景名胜区,历史名镇、名村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全市农村规划建设工作;负责村镇规划的教育培训;负责全市村镇规划数据的统计工作;负责农民建房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负责审定建筑设计方案,审核建筑设计施工图以及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查;负责城市景观的规划管理(包括城市雕塑建筑小品和城市美化亮化等审批);负责各项建设工程开工定位工作;负责各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负责各项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单;负责城市配套费等规费的征收工作,协助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参与城市管网规划的编制负责对市政、人防、道桥、涵洞工程的规划审核;负责辖区内各类管网及地上杆(塔)线路的规划审核;负责与市政和管线工程相关的各类构筑物的规划审核,负责核发管网工程“一书两证”负责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档案形成和移交;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原(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国土空间使用的监督管理;实施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负责高标准农田上图以及农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认定及相应的指标使用调剂工作;开展耕地、林地、草原(草地)、湿地等空间用途转用工作;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拟订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办法;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矿产资源储量环境股(矿业权管理股)

组织编制矿产资源规划,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统计及压覆矿产资源相关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市本级登记发证的采矿权价款评估工作;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承担探矿权、采矿权审核及市本级登记发证的采矿权审批登记和出让工作;依法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全市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种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机构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分工

机构负责人:马发亮

局党组书记颜喜常:党委负责人,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党组会议;

局长马发亮:局负责人,主持局务工作,负责召集局长办公会议,牵头负责国土空间规划工作;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胡善华:协助党组书记分管党建党务等工作,牵头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夏樟成:分管土地收储、精准扶贫、五号库协调办等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永清:分管党建、党风廉政、作风建设、人事、老干部、创卫、工青妇、土地交易等工作;

局党组成员黎建胜:分管的灾防治,综治(扫黑除恶)、信访等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曾智勇:分管矿产资源管理、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土地开发、增减挂及复垦等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孟昭杰:分管办公室、财务、宣传、意识形态、后勤、土地征收及清表等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童志华:分管土地调查、不动产登记、测绘工作、档案信息等工作,主持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

局党组成员、高新区分局局长杨文锋:分管耕地保护、利用等工作,主持高新区分局工作;

局党组成员、监察大队长周雄伟:分管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安全生产等工作,主持执法监察大队工作;

原规划局副局长郑鑫: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窗口、国土空间规划中心、展示馆等业务工作;

副县级干部裔刚:协助局党组协调矿管方面工作;

副科级干部童为坤:协助分管办公室、综治、信访等工作;

市土地储备中心主任王园田:协助分管土地征收及清表工作,主持土地储备中心工作;

市土地整理中心主任詹文生:主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工作;

市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主任方宏武:主持的灾应急中心工作;

市征费所所长任慧华:负责矿产黄金管理服务中心工作;

新岗山国土资源所所长程林文:主持新岗山国土资源所工作;

黄柏国土资源所所长詹清海:主持黄柏国土资源所工作。

四、其他

电话:0793-7818120

地址:德兴市南门新区金山大道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1.办公室为牵头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理依申请公开件。

2.各股室结合职责做好本股室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收集、整理、发布、更新和依申请信息公开处理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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