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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平台: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分 类: 补贴发放结果
发布机构: 德兴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7月06日
标 题: 德财字〔2023〕82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耕地轮作休耕)资金的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7月06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德财字〔2023〕82号,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耕地轮作休耕)资金的通知

德兴市财政局    德兴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2023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

补助(耕地轮作休耕)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大茅山集团公司:

根据《上饶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耕地轮作休耕)资金的通知》(饶财农指〔2023〕14号)文件精神及德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耕地轮作休耕)资金安排意见的函》(德农函字〔2023〕20号)安排意见,现下发双季稻轮作休耕资金34万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本次资金补贴发放对象为2023年实际种植早稻的农民,包括流转土地种植早稻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对于流转土地种植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或乡村两级出具的有效证明,确定补贴对象。

二、补助标准

用总资金除以早稻种植总面积进行测算(340000元/30103.8=11.29元/亩),补贴标准按11元/亩发放,按标准发放资金为331141.8元,共计298户;剩余8858.2元统筹发放给2023年整治抛荒种植早稻的农户。

三、发放形式

本次发放通过江西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发放监管平台直接发放到户。

四、发放总额

本次发放总资金340000元。资金来源:赣财建指155号文件及上饶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耕地轮作休耕)资金的通知》(饶财农指〔2023〕14号)文件下达我市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耕地轮作休耕)资金340000元;具体数据见补助资金名单。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发放基础数据的统计、公示、上报等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核实核准发放基础数据,制定发放实施方案。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补贴资金。

(二)规范发放流程。采取社保“一卡通”直接发放补贴形式,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植早稻的农民手中,使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要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以及资金发放情况,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三)强化资金管理。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坚决保障补贴资金落到实处,杜绝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一经查实,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四)做好政策宣传。各地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释放国家重农抓粮的积极信号,引导鼓励农民积极种粮,特别是种植早稻,保障我市种粮面积切实完成。

附件1:德兴市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双季稻轮作)发放统计表

附件2:德兴市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双季稻轮作)发放明细表

附件3:德兴市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双季稻轮作)统筹发放表

德兴市财政局

德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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