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平台: | 德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分 类: | 部门决算 | ||
发布机构: | 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2年10月10日 | ||
标 题: | 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决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文件编号: | 成文日期: | 2022年10月10日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规章草案;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本规则与基本标准、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案件。
(七)推进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执行职业资格制度,落实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指导落实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相关表彰奖励工作,承担相关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相关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我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促进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上饶市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转变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五)职责调整
1、划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职责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划出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职责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至市医疗保障局。
3、划出公务员管理及公务员工资福利职责至市委组织部。
4、保留全市表彰奖励综合管理工作职责,负责对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项目和对象进行审核。保留绩效管理职责,制定市直机关绩效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实施市直机关绩效管理具体工作;开展绩效管理方面的业务培训;指导市直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5、市劳动监察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等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回归局机关。
6、明确外国人来饶工作许可职责。负责C类外国人来饶工作许可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7、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指导有关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制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奖惩体系,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
督促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做好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工伤保险事故预防费用提取;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负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检查督促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明确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负责工伤认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指导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落实工伤待遇,负责劳动保护方面的争议仲裁工作。
监督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
指导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办公室(挂规划财务股牌子)、就业社保股、事业单位管理股、工资福利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管理股(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牌子)等股室。另下设预算单位5个,包括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和4个二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具体包括:德兴市劳动监察局、德兴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德兴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和德兴市大茅山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129人,其中在职人员6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45人;年末其他人员2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3175.5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无变化;本年收入合计3175.59万元,较2020年减少109.18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机关事业厉行节约,对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项目大力支持。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175.5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3175.5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175.59万元,较2020年减少109.18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机关事业厉行节约,对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项目大力支持;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无变化。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046.54万元,占32.95%;项目支出2129.05万元,占67.41%;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87.18万元,决算数为317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7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7.76万元,决算数为9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厉行节约。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79.42万元,决算数为281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3%,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不一致,有些项目项目支出减少或者没有体现。
(三)节能环保支出预算数为0,决算数为45.83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为新增此项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22.36万元,年初无预算,主要原因是:增加此科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6.5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84.71万元,较2020年减少266.81万元,减少2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6.73万元,较2020年增加58.31万元,增加59.24%,主要原因是:取数口径不一致,有些科目2020年未算入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11万元,较2020年增加0.84万元,增加1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23万元,决算数为28.09万元,完成预算的69.8%,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4.31万元,下降13.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无。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82万元,决算数为28.03万元,完成预算的74.11%,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9.79万元,下降25.8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厉行节约。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31批,累计接待209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购置。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1万元,决算数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2.4%,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1.19万元,下降95.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1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0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8万元,降低56.4%,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日常公用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有二级项4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2815.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三支一扶生活补贴”、“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15.24万元。
组织对市就业中心、社保中心等3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15.24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综述:
1、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三支一扶生活补贴”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3万元,执行数为317.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1.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证三支一扶工作人员2021年度服务期间生活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待遇正常发放到位。完成各项指标值达到100%。
2、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9.18万元,执行数为759.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完成就业扶贫专岗补贴、城乡贫困劳动力交通补贴、残联专职委员补贴、文广新局“农家书屋”岗位补贴、乡镇平台工作经费、疫情期间防控物资企业补助等工作。
3、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66万元,执行数为737.5万元,完成预算的85.1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符合创业贷款政策的申请人做到应放尽放,促进我市就业,民生工程指标完成率达到100%。
4、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农垦调表补差”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执行数为538.14万元,年初预算数为538.14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建设,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对特殊群体县级财政给予了代发政策,实现了代发涵盖面的全覆盖,每月及时足额的发放养老金,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代发人员的生活水平,提高了老百姓的幸福指数。
十、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为 0,2021 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本年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为 0,2021 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安排,决算数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本年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 2020 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19 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政府单位人员因公出国经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