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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德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31日
标 题: 德兴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件编号: 成文日期: 2023年03月31日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德兴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德兴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德兴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德兴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德兴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险种的管理规定、管理办法、业务规程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社会保险的工作计划,参与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事项的基本政策。

(三)负责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事项的登记申报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关系转移接续等工作。

(五)负责全市退休(职)人员待遇审核、调整、结算等社会化管理工作。工伤保险待遇审核、调整、结算等工作。

(六)负责社会保险各项业务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负责起草有关经办业务的操作办法或规定。

(七)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稽核内控工作。

(八)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基金收支预决算的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

(九)指导各乡镇(街道)社会保险服务经办业务工作。

(十)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德兴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内设处室   6  个,包括办公室、养老保险股、基金管理股、稽核股社会化管理服务股工伤保险股。配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级职数6名。

编制人数小计26  ,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  ,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26  ,部分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   人。实有人数小计  30 ,其中:在职人数小计30  ,行政在职人数  0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  ,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  30 ,部分补助事业在职人数  0 人。离休人数小计  0,退休人数小计10   ,遗属人数0  人。

第二部分德兴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德不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5237.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957.7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5042.0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4742.5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64.9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9.2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德兴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5237.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957.76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02.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2.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0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296.3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37.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6.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1.4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2.2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6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09.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9.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5.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3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德兴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5237.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957.7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9.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39.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8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万元,资本性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164.1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69.8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9.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5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德兴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德兴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15.61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8.38万元,下降   34.93  %。

如无,则说明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0”的内容也应保留,“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731日,单位共有车辆0,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0   

(为“0”的内容也应保留,“单位共有车辆0辆”

(九)社保民生配套资金情况说明

项目名称:民生工程配套

项目概述:民生工程配套资金

立项依据: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实施主体:德兴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实施方案:养老金补贴每月根据待遇标准发放至参保人

实施周期:2023年度

年度预算安排:9040.179

绩效目标: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具有我市户籍的居民,做到应保尽保,实现老有所养,促进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参保扩面全覆盖,民生工程指标完成率达到100%;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德兴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2.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2.2万元,比上年减3.8万元,主要原因是:惯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增减变化为0的也请填写,并在主要原因说明“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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